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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消费维权部分典型案例公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00:00 东南早报

  编者按:日前,省消委会对外公布了福建省2005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近日,泉州市鲤城区12315投诉台也从去年的消费投诉中筛选出一些较为典型的维权案例,警示消费者。

  今日,早报整合其中部分案例,为你今后的消费提个醒。

  □早报记者赖劲松蔡兰春杨璇通讯员刘晓玉美丽的谎言

  消费故事:丰胸一年不见成效

  2004年4月,周女士购回了3个疗程价值1180元的丰胸产品。购回后,周女士严格按照产品说明进行服药,但3个疗程过去依然无效。10月份,周女士带着相关凭证来到该店讨个说法。店员称,各人身体状况不同效果不同,并称他们可以重新为其免费配药使用。服两次配药后,周女士的体型还没有变化。2005年3月,经鲤城12315投诉台投诉调解,店方退回周女士的购货款。

  提醒:广大爱美人士不要轻信广播、广告中美丽言词。一旦要选择购买某种美胸产品,应到专门的医疗机构对身体进行检查,详细了解自己的生理状况。

  链接省内:增高组合不见增高

  2005年元月初,消费者李某看到福建省教育频道播出的“哈佛晶骨增高组合”增高产品的广告后,来到福州华安医院,在医生的鼓动、诱导下,购买了4个疗程的增高药,服用后不见长高。2005年5月17日来到医院质疑,在医生的说服下,再次购买了4个疗程的药。消费者共买了8个疗程的药,服用至今没有出现电视广告与医生所称的增高效果,给消费者精神,乃至生活造成严重损害。此案已由福州市鼓楼工商局查处。

  卡友的烦恼

  消费故事:优惠卡要加价

  消费者陈女士于去年6月份在泉州市区一家干洗店办理了一张(500元送150元)优惠卡,价值650元,干洗店均按洗涤一件16元扣取费用。

  今年元月,陈女士来到干洗店洗衣时,店方称原先的干洗店已经转让,干洗店允许优惠卡在店内使用,但不能再按从前的优惠价进行优惠。因现在的干洗店增设了新的上门服务项目,所以要在原来的价格上增加2元。经鲤城区12315调解,双方协商后达成一致协议,商家同意按照约定履行。

  提醒:依照福建省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6条的规定,经营者应当按照与消费者的约定提供商品或服务。

  链接省内:购物券无法用

  2005年圣诞节期间,福州大洋百货节日促销购物送券,“买100送100”、“买300送300”,购物券有效期最长持续到2006年1月23日。圣诞节前商场海报都声明许多柜台可以用券,商场柜台也显示可以用券。然而圣诞节后,大洋百货内绝大多数品牌商品已拒用或限制使用购物券了。因商场单方面更改活动规则,造成许多消费者持有大量的2005年12月23日至25日活动期间送出的购物券无法使用,消费者认为大洋百货此次促销活动涉嫌欺诈。事后,大洋百货在社会舆论和相关部门的干预下按照购物返券背面注明的使用范围恢复收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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