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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一个诚实的“胆小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00:52 时代商报

  诸位,考问一下我们的心灵,你能永远做个勇敢的人吗?

  如果你说“能”,那么你一定是个值得尊重的人。如果你说“不能”,那么你也同样值得尊重。

  有这样一则报道:3月12日早上,海南省三亚市第一市场附近6名小偷合伙用长长的

不锈钢镊子,偷夹走了失主1万多元。杨先生亲眼目睹了这些嚣张的小偷偷钱的全部过程,但是由于小偷的威胁与恐吓,他敢怒不敢言,觉得非常内疚。杨先生回家以后,把自己亲眼目睹的这件事情告诉了自己的亲戚和朋友,家人骂他:“胆小鬼!……”随后立即拨打了报社电话热线,希望登报以示歉意。这是《南国都市报》提供给我们的一个消息。

  “胆小鬼”杨先生心里很内疚,他想登报告诉别人自己很内疚,但是他依然没有勇气去告诉或者暗示失主。同样的事情我们时常有经历,比如面对一个持刀的歹徒劫持路人,那寒光让人胆战,一瞬间想到了见义勇为,也在一瞬间想到了自己的父母和孩子还需要照料,于是没有选择和歹徒去斗。不过,不去斗歹徒的人未必值得鄙视,只要他选择报警,悄悄报警,把事件交给警方,这是人的起码良心,也是公民的义务。

  杨先生非常害怕,但他很内疚,内疚之下,他想登报道歉给失主。如果非要对他进行一个“正义的审判”,那么关乎杨先生的舆论可能很不利。可是作为公民,他有权利胆小啊。一个诚实的“胆小鬼”不值得尊重吗?

  杨先生说:“我也考虑过拨打110报警,但是好像也没有什么作用。所以,小偷溜走后,我第一时间想到的是马上拨打了报社新闻热线,一是表示歉意,希望呼吁公安部门实实在在地打击一下这些嚣张的小偷,二是提醒广大市民要敢于和这些丑陋的行为做斗争,路见不平要敢于见义勇为!相信邪不压正,歹徒或小偷都是很怕勇敢的人!”

  杨先生的胆小更深层次的东西是对警方的不完全信任。如果警方真的能保障杨先生的安全,如果窃贼真能受到有效的惩罚,杨先生怎能不选择勇敢?当报警的行为被自己认为是“没有什么用”的时候,他没有选择报警。杨先生也认为自己是“胆小鬼”,他很内疚。

  事情的第一层面是:杨先生面对6个贼人,嚣张的贼人,文中说,“这些小偷明目张胆地直接掐着杨先生的脖子进行威胁”,如果杨先生与之搏斗,很可能要付出惨重的代价。此时,我们学过的英雄形象是这样的:大喝一声挺身而出。有点功夫的,把歹徒打跑或者摁住,没有功夫的,身中若干刀……。我们不想去苛责一个危机时刻保护自己的人。

  事情的第二层面是:无论对警方的看法如何,都不应该“不报警”,毕竟警方是与罪恶做斗争的专门机器,只要报警了,一定会有用,只要及时报警。打击小偷,主要还是应该依靠公安机关,广大市民给予积极配合就可以了。

  对于一个自曝懦弱的胆小鬼的诚实人,我很尊重他。

  ◎欧恩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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