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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打工”劳动争议半数涉及报酬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01:40 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 单芸实习生 周玲娜通讯员 隋伟责任编辑 夏正玉

  上海东方早报记者昨天从上海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获悉,本市涉及“洋打工”的劳动争议逐年增加,去年共受理“洋打工”劳动争议64件,比前年增加了33%。然而,相当数量的“洋打工”因不懂得中国的有关法规,失去了维护自己权益的机会。

  不久前,美国人艾力克因为公司拖欠几万美元工资,向仲裁委提出申诉,但却被告知不予受理。上海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解释说,艾力克申请仲裁之所以被拒,就是因为他在公司拖欠工资的三个多月以后才提起仲裁,因而失去了维权的机会。

  在现行的政策规定下,仲裁申请时效是维权的前提条件。一旦发生劳动纠纷,“洋打工”必须在60天内提起,也就是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侵害之日起。超过这一申诉时效,仲裁委员会只能发出一纸不予受理的法律文书。即使再去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同样以超过时效驳回你的诉讼请求。目前,上海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就因外籍员工未办理就业证或办理的就业证已失效的,来申请仲裁作出不予受理的比例为25%左右。

  上海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表示,目前,“洋打工”在沪劳动争议案中,涉及劳动报酬的数量最多,占到五成。这些劳动争议多是因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停业整顿等原因拖欠员工薪水、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产生的一些福利待遇等问题引发的。

  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也提醒在中国企业工作的外籍员工,一旦双方建立雇佣关系,就必须注意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直接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的外国公司的上海代表处等、没有合法用工主体的单位必须通过中介服务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属于非法用工行为,“洋打工”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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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外企劳动争议案达3000余件

  昨天,来自上海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消息显示:2005年上海市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0391件,其中外商投资企业劳动争议数为3135件,涉及人数4946人次,港、澳、台投资企业劳动争议数896件,涉及人数1464人次,分别占总受理数的15.4%、4.4%,在劳动争议企业类型排列中居于第二位。

  在争议原因中,外商投资企业劳动报酬争议案897件,比去年同期增长20.2%;保险福利争议案936件。从以上分析中可看到,今年外商投资企业和港、澳、台企业集体争议数都相对比去年同期大幅度增加,主要反映在工资争议与经济补偿金的争议上,大都是一些中小企业由于经营不规范,停业整顿,拖欠的工资无法兑现,引起群体性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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