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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抄表 确认气量按新价结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03:37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已按新价格缴费的用户,其差额将在次月气费中抵扣

  (记者袁弘)昨天上午,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对外宣布:4月份抄表确认的用户天然气使用量按新的销售价格1.43元/立方米结算;对3月份抄表确认的用户天然气使用量

仍按原1.28元/立方米销售价格结算,其上游涨价新增成本每日18.60万元(每月558万元)由该公司全部承担。这对于消费者而言无疑是一个利好消息。昨日的这一宣布也给半个多月以来的“燃气涨价”风波画上了句号。

  虽然仍然坚持“抄见表量”这一行业说法没有问题,但是面对消费者,燃气公司做出了让步,宣布对3月份抄表确认的用户天然气使用量仍按原1.28元/立方米销售价格结算,其上游涨价新增成本每日18.60万元(每月558万元)由该公司承担;4月份抄表确认的用户天然气使用量按新的销售价格1.43元/立方米结算;对部分已按新价格缴费的用户,其差额部分,公司将在次月用户气费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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