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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女子街中耍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04:59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钟华 记者 杨柳 龚锐 李杨

  昨日是本报与交警部门联合推出《骑车、步行交通违法行为曝光台》的第十二日。昨日上午,记者与五分局交警来到一号桥十字路口。记者看到,在交管部门的管理下,该路口行人闯红灯的现象比较少,但非机动车逆行的情况却时有发生。

  时间:上午10时10分许

  地点:一号桥十字路口

  一名穿着蓝衣服的女子骑着电动车由游乐园方向逆向驶来,踏板上还站着一名年约3岁的小孩子。五分局三大队交警王靖见状立即将她拦下,该女子马上抢白:“不就是罚款嘛。”便掏出十元钱,王靖耐心地对她进行教育,并表示将按规定罚她五元,该女子将五元钱扔在地上就要离开。被王靖拦住后,该女子竟将车停在路上,对王靖大声嚷起来,还冲到本报摄影记者面前,挥打记者手中的照相机。她的行为遭到围观群众的一致谴责,一名老大爷还将该女子扔在地上的钱交还给她。最后,在交警的教育下,她接受了处罚。

  *热线继续开通*

  今日,本报仍将继续开通热线962111,欢迎广大读者对这种曝光形式发表自己的看法,也希望读者能对如何杜绝行人和非机动车违法行为提出建议。同时,读者也可以将行人和非机动车违法现象突出的地段和路口告知本报,本报将及时向交警反映。

  *特别提醒*

  今日,本报和成都电视台都市生活频道《平安成都》栏目的记者将配合五分局交警执法,在街头开展暗访,继续对行人和非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曝光。成都电视台都市生活频道《平安成都》首播时间:每晚8时20分;重播时间:次日凌晨1时15分、次日上午7时05分、次日中午12时45分。

  *最新提示*

  爆光照片拟每周集中公布

  经过本报对行人和非机动车违法行为的“曝光”,经过整治的一些路段市民交通文明状况有了改观。为使本报“曝光台”这个城市文明监督岗哨发挥更强的作用,本报将改变分散刊登违法者照片的方式,拟将每天随民警执法现场拍摄的照片在每周定时集中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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