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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系于民缓解“看病难看病贵”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05:26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2005成都市解决医疗焦点问题回顾

  年初,全国卫生工作会召开,要求各地建立平价医院,出台惠民措施,让老人、儿童、低收入人群等弱势群体看得起病、能看好病。而事实上,我市去年就建立了两所惠民医

院,和市区6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施行系列惠民政策,全年减免优惠金额达450余万元;今年1月,我市再建四所惠民医院,在所有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设惠民门诊,将惠民的对象从低保对象扩大到低保家庭、残疾军人、无医疗保障的老人等群体。

  随着医疗问题的增多和群众越来越高的呼声,“看病难、看病贵”已经成为一种亟待解决的社会现象,成都市委、市政府也多次提出要采取有效措施,逐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成都卫生是怎么破解这个社会难题的呢?让我们把目光投向2005……

  一个难题

  如何破解“看病难看病贵”

  2005年,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年。成都市卫生局将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作为了市委、市政府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公开承诺的整改目标。“看病难、看病贵”作为一个社会难题,盘综复杂,如何找准“丝头”抽丝剥茧?

  这一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是市卫生局全年工作的“重头戏”之一,市卫生局与市纠风办联合印发了《关于2005年局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实施意见》,该《意见》就从解决“看病难、看病贵”入手,努力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方便群众就诊,减轻群众负担。

  这一年,市卫生局9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重要事项,主要领导3次主持召开会议,研究分析“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并利用局中心组学习等形式,深入开展《关于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对策与建议》专题讨论。

  几经摸索,市卫生局着力从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开展城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规范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和从业行为等方面进行探索和实践。

  一条思路

  让不同群体拥有恰当的医疗服务

  对象1:农村群众

  措施:全面推行“新农合”农民看病能报账

  解决“三农”问题,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解决农民的看病就医问题。按照成都市委、市政府城乡一体化的战略部署,全市各级卫生部门把工作重点放到农村,加大了对农村卫生事业的投入,建立起了以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站为网底的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使农民享有了基本卫生保健。

  为了给农民看病撑起一把“保护伞”,2005年,全市18个涉农区(市)县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工作,为农民构建起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市、县两级财政对每一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农民的补助不低于20元。同时,在科学预测的基础上,降低入院起付线、上升报账封顶线,提升“新农合”制度的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了农民“看病报账”的受益面和受益程度。

  “新农合”制度让农民看病支付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到2005年底,505.4万农民、全市近九成农村人口的看病钱可以按比例报销,农民参合率达到89.43%。目前,参合农民中已享受报销医药费用的达179.79余万人次,已报销医药费用6453.98多万元。

  同时,卫生部门和相关部门加强沟通,把农村“两网”集中配送药品目录与“新农合”基本用药目录对接,调整农村用药结构,使有限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让农民得到更多的保障,更好地解决农民的缺医少药问题。

  经努力,我市都江堰市、彭州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邛崃市、新津县已列为全国“新农合”试点县,中央财政对参合农民每人每年补助20元。市委、市政府为进一步提高参合农民的受益程度,增强合作医疗基金的统筹力度,2006年将参合农民人均筹资总额提高到每人每年50元。“全市”新农合各项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

  对象2:城市居民

  措施:普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民看病更方便

  看个小病到社区、打个电话问“家医”,作为居民“身边”的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仅能为城市居民提供便捷的基本医疗服务,还能提供预防保健、计划生育、健康教育等服务,为居民健康当“守门人”。成都市卫生局把发展社区卫生作为城市医疗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和突破口,努力构建起城市医院、社区卫生“两层架构”的城市医疗服务体系。

  按照市委、市政府文件关于服务人口每年每人不低于5元的标准的要求,市、区两级政府对社区卫生机构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实施了财政补贴政策。按照医疗、预防、保健、康复、计生、健康教育“六位一体”的要求,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功能,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促进社区卫生服务的可持续发展。目前全市市中心城区建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78个,14个郊区(市)县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5个,实现了中心城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00%全覆盖,基本建成了配套政策落实、服务网络健全、人力配置较合理、服务功能较完善、监督管理较规范、筹资渠道较畅通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的虽是基本医疗,但医疗质量不能低。2005年,全市“医院”和“中心”结对子,形成了对接的关系:医院定期派专家到中心坐诊和指导,中心人员不定期到医院进修,患者病情严重到医院、康复治疗回中心。这一措施不仅使广大居民普遍享有费用比较低廉、质量比较优良的社区卫生服务,而且促使了“双向转诊”的落实,有利于实现“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让社区中心真正起到“健康守门人”的角色,让群众看病方便便宜。我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受到卫生部和有关领导的肯定。

  对象3:少年儿童

  措施:建立住院互助金少儿有了“生命绿卡”

  上班人群有社保,农民群众有“新农合”,而少儿医疗保障制度的缺失,决定了少年儿童一旦患上大病、重病,就是一个家庭的大负担,去年9月,成都市在中国西部第一个建立起了少儿住院互助金制度:每人每年交40元,当年住院费用的一半可以通过互助金报销,一年累计可报8万元,而且患病儿童可带病参加!互助金,通过全市少儿互筹资金的形式,给了孩子们一张“生命绿卡”。

  为了这项民心工程能顺利施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批示,开会布置,分管领导研究解决问题。市财政安排了150万元作为专项启动经费,并将互助金管理部门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截至2006年1月26日,已有110.25万名儿童参加互助金,参加率79.27%。全市低保家庭儿童参加率99.7%;残疾人家庭儿童参加率84%。全市已资助16256名贫困家庭的残疾少儿参加了互助金,覆盖率99.1%。目前,全市8400多人次的住院少儿已享受少儿住院互助金的报销,报销金额244万元。

  对象4:贫困群体

  措施:广施惠民措施弱势人群看得起病

  低保人群、低收入人群、无医疗保障的老人,要让这部分人群看得起病,就只有施行医疗优惠。去年,成都市将两家市级医院建成惠民医院,对中心城区范围内的贫困患者提供“六免、八减、三优惠、一方便”医疗优惠服务;中心城区63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面实行了“三免、两减”优惠措施;二甲以上医疗机构检查实行检查一单通。截至2005年底,惠民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诊治患者120余万人次,其中社会低保病人37155人次,减免优惠金额450余万元,惠民医院平均减免优惠率为20.12%。

  正在我市武侯、锦江两个项目区实施的中英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与贫困救助项目也弥补了城市贫困医疗救助机制的不足,将救助的对象从低保人口扩散到了城市暂住流动人口,提供的救助服务除门诊、住院医疗外,还包括社区家庭病床、儿童计划免疫和孕产妇系统保健。如在项目区的暂住流动儿童和流动孕产妇可以享受和常住人群同样的儿童计划免疫和孕产妇保健服务;两区暂住流动人员中的贫困高危孕妇在指定的医院分娩还可以报销1000元等。从2004年8月1日到2005年7月31日,通过该项目共救助17718人,其中低保13155人,妇女儿童15301人;救助对象累计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49304人次;两区共支付救助资金545万元;87.5%的贫困人员认为项目机制解决了其家庭经济负担;91.8%的低保人员对定点社区卫生机构提供的服务表示满意。

  今年,成都又增加了4家惠民医院和60家惠民门诊,20个区(市)县也相继成立了惠民医疗点。惠民对象进一步扩大到所有弱势群体,惠民范围也从中心城区辐射到了全市。

  一种保障

  以制度来规范医疗服务

  控制“不合理”医疗行为

  医疗问题从来都是医院和患者两方面的话题。在思考就医人群看病保障的同时,成都市卫生局没有放松对医院内部的管理和整顿。

  去年是“医疗质量管理年”,市卫生局在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成都市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健全质量评估制度,将医德医风、服务理念、服务态度、服务效果纳入医疗质量评估指标。结合创建“诚信示范医院”活动,对全市80家医疗机构开展了医疗质量检查和考评,并在卫生信息网站上对评估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对医疗质量优良的单位予以表扬;对差的单位予以黄牌警告。

  目前,全市医疗机构普遍实行了定期抽查医生的用药、医学检查的制度,加强对医师处方行为的规范。有的对“问题处方”和医生处方金额前10位的名单进行公示和警示;有的医院对药品比例进行了控制,并纳入科室考核。针对“大处方”和不合理用药的反映,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市五医院、市九(妇)院、市结核病院、市妇保院等医院停止使用了11种药品;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市儿童医院、成铁中心医院限量使用27种药品。市卫生局还重点到3家市级医院抽查处方及医生用药、检查和收费情况,督促医院加强对医师用药、检查的监控。

  不断规范医疗服务收费

  为遏制违规收费行为,控制和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市卫生局印发了《关于规范诊疗服务和医药收费行为的实施意见》,要求控制医院药品收入金额占医疗机构收入总金额的比例;医疗机构购进同类药品和临床医生用药应当在疗效相同时,优先选择价格较为低廉的品种;严禁擅自设立新的收费项目、分解收费项目、提高标准收费,坚决取消医院内部科室与医务人员收入分配直接挂钩的经济承包办法,不准设立“小金库”;严格控制大型医疗设备的购入和更新,防止医疗机构盲目引进高精尖的大型设备,降低消费者的医疗成本;临床医生使用治疗效果相当的药物时应选用价格较为低廉的品种,医务人员应选择能够明确诊断且费用较低的检查,不得盲目重复施检,医疗机构不准实行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他医学检查等开单提成办法;医务人员不得私自外出会诊,会诊收费按照医疗机构所在地的相关标准执行,不得私自或另行收取会诊费或劳务费。重申了加大查处力度,严禁违纪违规行为的有关规定。各医疗机构认真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公示制、住院病人每日清单制。8家市级医院在实行住院“每日清单制”的基础上,推行了门诊费用清单制。县以上医疗机构建立了触摸屏和计算机查询系统,进一步增强了收费透明度。对开单提成、违规收费的行为进行了纠正和处理。

  降低“以药养医”成本

  同时,市卫生局严抓药品、设备等物资采购的监管,降低药品费用。市卫生局组织全市107家公立医疗机构参加全省药品集中招标,实行了网上采购,出台了《成都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跟标采购实施细则(暂行)》等10多个配套文件,对医疗机构药品购销各主要环节进行规范,并制定量化考核体系严格考核。市卫生局还制定了《关于加强医疗卫生机构领导干部和从业人员廉洁管理的通知》,推出了加强医疗机构药品等物资采购行为监督管理的一系列制度性措施,积极推进药事委员会工作制度和程序的完善。要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药品、器械、耗材、试剂等物资,必须经集体研究决定;要建立健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试剂等计划、采购、保管、付款相分离的管理制度和程序;医疗卫生机构主要领导主要履行监督管理药事委员会成员和经办人员是否认真、正确履行职责、行为是否规范、制度和规定是否认真执行的责任,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不得介入具体药品采购工作;基本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招投标的程序和规定执行,领导干部不得作为专家参加评标;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器械、耗材、试剂等物资采购和基本建设项目的决策、资金投入等情况,应定期向本单位职代会或职工大会报告。

  2005年,成都市通过省招标平台采购网上药品26090万元,采购网上药品的金额占药品销售总额的比例约79%,阳光采购管理得分94.2分,超额完成了省上规定的考核任务,此项工作受到了省纠风办等部门联合检查组的充分的肯定。这一年,全市卫生部门所属的综合医院药品收入占医疗业务总收入的41.2%,比2004年(42.1%)降低了0.9个百分点。其中,市属医疗机构药品收入占医疗业务总收入的44.%,比2004年(46.1%)降低了2.1个百分点。按照省药招办的统计显示:通过全省集中挂网限竞价采购,压缩药品价格虚高空间,挂网药品的零售价比国家现行零售价平均下降33.2%。2005年,次均医疗费下降了215%,次均统筹基金支付下降了4.17%。

  本版采写王眉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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