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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道施工,商家的损失怎么办?(圆桌论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06:44 江南时报

  南京城东干道一直是商业黄金地段,知名商业设施云集。但最近因为龙蟠中路施工造成部分道路不得不围挡,使这里的商家遭遇到前所未有的“滑铁卢”,由于围挡把店面挡住了,生意一落千丈,近20家商户不得不忍痛关门。城建必然会带来一定的影响,但商家为城市建设作出了牺牲,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却无法得到任何补偿。相关部门能否对此进行适当的经济补偿?

  南京六合里302室邹小姐:我和男友因为要布置新房,慕名来到“新加坡”好家具城,从珠江路过来一路上就不好走,开开停停,也没有地方停车,再一看家具店早已是人去楼空。即使不撤,恐怕也不会有人气,好在“新加坡”家具城还有其他的连锁店。一个城市的建设,离不开方方面面的支持和理解。现在不少施工现场都会挂有醒目的牌子———“此处建设给您带来诸多不便,请谅解”的标识,就会给人感觉非常有人性化。我觉得,一个城市的建设和发展都会经过这个阶段的,就像家庭搞装潢一样,会有一个脏得让人烦心的阶段,等过了这个痛苦的“磨合期”,就会迎来崭新的快乐“永恒期”。

  南京市三条巷131号濮先生:龙蟠中路这次施工绝对算得上是一次“大手术”,估计工程结束后就会彻底解决交通的“瓶颈”问题。城市搞建设市民绝对会举双手赞成,但商家由此所带来的损失也是有目共睹的,相关部门能不能承担一部分损失,让更多的商家和投资的市民能够在这次建设中感受到政府的人文关怀?在国外,遇到相似的情况,一定会有政府部门为受到损失的商家和住户提供损失或由参加商保的客户享受保险公司所给予的赔付金额。这样就能更大限度地保障市民的切身利益,更好地体现出以人为本。

  中山北路307号杨小姐:我认为造成这样的结果,不能单纯地指责城建集团办事不得力,只能说,这件事在一开始的时候就没有将此事考虑周全。政府对于拆迁的居民补助的很多,但对于拆迁的商业户就关心的很少。现在媒体已经开始关注这件事了,我相信此事应该很快就能得到解决的。

  白下区金銮巷2号李小姐:看到快报的报道,特别是开头的“编者按”,我很有感触,中国从建国之初就提出口号“牺牲小我,完成大我”,“当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发生矛盾的时候,要以集体利益为重”等等,这些都是我们在中学各种考试中,考了无数次的话,站在当下想想这些口号,大家不觉得它有局限性吗?忽视个人利益的存在,盲目扩大集体意识,在当今这个讲求“以人为本”的社会大环境下,我是否可以称此种现象为官僚主义呢?城东干道沿街的拆迁居民应该得到他们应有的补偿,这样政府才无愧于“为民服务”四个大字。

  《江南时报》(2006年03月15日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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