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对父母感情麻木要不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07:41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如竹

  黑龙江一位人大代表最近对农村1041名老人的调查显示,有52%的儿女对父母感情麻木,对父母如同对儿女的只占18%,视为路人不闻不问的占30%。被儿女麻木对待的老人感慨地说:儿女都赶不上好心的邻居。

  这一信息很值得反思。有人会说,我们宁波孝慈传统浓厚,不会有这种麻木状况。其实不然。我们从媒体和老年协会组织的调查中都可以看到这种现象,只是与黑龙江调查显示的情况有程度上的差别。

  最可怕的还是人们对这种麻木现象熟视无睹、不当一回事。“万善孝为先”,对父母的麻木,其实就是善心(良心)的麻木,是美好心灵缺失的集中表现,对父母都表现麻木的人,能期望他们对别人和社会的责任不麻木吗?

  马克思说过“良心是由人的知识和全部生活方式来决定的”,儿女对父母的麻木与他们对赡养父母的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在认识上的缺乏相关。在不少人的意识中,似乎赡养父母亲能使其维持生存就够了。其实,老年法对赡养义务的规定是物质和精神两方面都有的,老年人也要共享家庭以及社会改革和发展成果,而且作为儿女,就是没有法律规定,对自己的父母也理应尽心尽力。

  或许有人会说,麻木的儿女可能是因为贫穷而无能为力。然而,调查显示,更多的不是“穷麻木”而是“富麻木”,有的儿女自己富了,孝心却穷了。可见,孝敬与否与贫富并无多大关系。这个现象说明,在发家致富中加强思想道德的宣传教育,尤其是孝道的宣传教育是一件紧迫的事。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