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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抢劫逼写欠条 一男子被判有期徒刑10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08:00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持刀入室抢劫,只抢得了1000元的现金,歹徒竟然让被害人写下一张2800元的欠条,欠条上还要注明:用电脑来作抵押!日前,这名胆大妄为的男子,被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

  被告人李习,今年30岁,重庆人,被捕前在贵阳市一家汽修厂打工。2005年11月7日21时许,李习伙同外号叫做“老江”、“小安”的两名男子(均另案处理)来到贵阳市南明区

笔山小区被害人万某的住处。听到有人敲门后,毫无防备的万某将门打开,三人一拥而入,用刀抵住万某抢走1000元现金。几人觉得抢的钱少了,又强迫万某写下一张2800元的欠条,并同时注明用电脑作抵押。之后3人将万某的电脑抬走。

  贵阳市中院审理此案后认为,李习采取入户和暴力相威胁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终审判决:被告人李习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000元。

  作者:何婷婷 廖波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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