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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见记者“药店”掉头就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08:16 南京晨报

  晨报讯 因轻信治疗白内障的广告,南京一老太太竟在药房买回一种实为“消毒水”的药品。昨天,老太太将肇事药房告上玄武区法院,药房负责人见媒体听审,全部走了。

  声称不开刀治白内障

  2003年夏天,患有老年重度白内障的包老太发现有一种雪冬草滴眼液能治白内障的

广告,广告称:直接治疗晶状体,彻底治愈白内障,无须开刀,只要服用三个疗程即可。2003年7月30日,包老太太赶到位于中央路的南京志信堂药店,还正好碰上药店搞买二送一促销。那天,药店医生替包老太作了诊断,并开出处方。包老太花了248元购买3个月的用量“雪冬草”三盒。包老太说此后她又花900元买了6盒。质检部门:只是消毒水

  其实,包老太在起初的使用中已感觉不对劲,“一滴就疼,还干涩。”包老太说,直到8个月后,“我以前看惨一点的电视剧,能哗啦啦流眼泪,可是那时一滴眼泪都没有了。”2004年春,包老太太要求药店退货被拒绝。包老太投诉到工商局、消协、卫生监督所等部门,2005年11月17日,南京市卫生监督所给了包老太一个说法:“雪冬草”滴眼液是消毒产品,根据《消毒管理办法》规定,消毒水不能用于治疗。

  被告代表法庭上离去

  2004年春天直到2005年年底,包老太多次向药店要求赔偿,哪怕把药费1396元还给她。但药店甚至把她和老伴推出药房。在庭审前,法官组织双方调解,药店给出答案:只能出于人道主义给点补偿。

  昨天下午3点半,包老太拄着拐杖进了法庭,4位药房代表见有媒体旁听,提出要回避,在遭到法庭拒绝后,竟全部离去。

  法庭认定药店是欺诈

  法院认为,南京志信堂药店销售的雪冬草滴眼液系消毒产品,而该产品的包装和说明书上标注有“本品功能:消除白内障,明目退翳”,该行为属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应退还购药款,并根据消法规定,包老太有权要求增加赔偿,增加赔偿的金额应为货款。据此判决药店退还1396元,并赔偿1396元。

  作者:崔民 喻南 朱晓燕/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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