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哥俩“背媳妇”闯祸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08:39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
【金陵晚报报道】 □实习记者苏晓 近日,法援热线接到不少反映校园人身损害纠纷的电话。纠纷双方大多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小学生,在玩耍打闹中一方受伤,而在认定责任时双方监护人往往会产生很大分歧。 豆豆和天天是建邺区某小学一年级学生,两人很要好,2005年5月的一天中午,两人玩起了“背媳妇”的游戏。天天不小心滑了一下,他背上的豆豆重重摔到了地上。哭声引来了老师,豆豆被立即送往市第一医院。 经诊断,豆豆右前臂畸形、右尺桡骨骨折,相关费用共花去3万多元。由于双方家长及学校在费用上无法协调,豆豆遂委托江苏南京李安祥律师事务所的万樾莉律师将天天及学校告上了建邺区人民法院,本案目前正在审理中。 豆豆的父亲苏先生认为孩子受伤不仅花费医药费,还造成近一年的停课,而学校当时也未尽到管理的职责,要求两被告共同赔偿原告费用38000多元。 天天的父亲邵先生对记者说,豆豆受伤时他家已经出了5000元,自己孩子责任大些,但不应该负全责。 学校刘副校长也颇为委屈地告诉记者,出事时学校第一时间将孩子送往医院,还垫付了1200多元费用。“事情发生在午饭后,这并不是老师工作的时间。学校虽然专门安排了护导教师,可全校1000多名学生,难免意外呀。”(编辑涵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