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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有感于《政府工作报告》修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09:01 四川在线

  中新社北京三月十一日电 (记者 孙宇挺)根据出席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审议和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委员讨论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国务院对《政府工作报告》进行了反复推敲和认真修改。共修改十七处,其中比较重要的修改有八处。

  大家应该还记得:去年为制定好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在历时8个多月的起草过程中,胡锦涛总书记先后

主持5次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两次中央政治局会议,听取起草工作汇报和进行讨论。温家宝总理先后8次主持起草组会议,讨论研究《建议》稿,在形成《建议》提纲后,还主持国务院党组进行讨论。其他中央领导也十分关心《建议》的起草工作,并提出了许多重要意见。然而,中央领导对此《建议》稿并没有就此罢休,而是将《建议》稿下发至有关有关单位和个人征求意见,并根据近2000条意见对《建议》稿修改350多处。今年2月6日至10日温家宝总理在中南海主持召开四次座谈会,征求对《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和《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的意见。听取了各民主党派中央、专家学者、科教文卫、企业界、工人和农民等各阶层代表的意见。可见中央对《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重视,对民意的尊重。

  我们常说,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政府是人民的政府,为人民谋利益是党和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在工作实际中特别是在重大事项的决策中,倾听民声、反映民愿、尊重民意,是党和政府应尽的工作职责,也是为官者应当具备的常识。中央在这个方面也给我们各级党委和政府做出表率。问题是,当前还有少数地方、少数官员来说,仍然存在职责不是不清,常识不是不懂的现象,缺乏尊重民意的思想和习惯。他们表面上讲民主、重民意,骨子里仍然是家长式作风作祟。仍然是坐在车里搞调研,沿着公路抓检查,围着酒桌听汇报,关起门来写规划,桌子一拍作决策。尤其当民意与权力发生碰撞时,往往会毫不犹豫地让“官意”凌驾于“民意”之上,把“民意”变成遮人耳目的“名义”。这样怎么能保证调研可靠真实、规划科学合理、决策准确无误?即使在为群众办实事的问题上,有些也没有遵循民意,以致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威信。

  为群众办实事,把好事办好,应该始终是领导干部和有关部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衡量领导和机关工作如何的一项重要标准。而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尊重民意,既是党和政府与百姓同呼吸、共命运,“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具体体现,也是把群众的好事办好的根本途径。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不能停留在口号和一般要求上,必须围绕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来落实。只有我们的各级干部自觉做到在思想上关心群众,感情上亲近群众,行动上依靠群众,调研时深入群众,决策时尊重群众,时时处处为群众排忧解难,才能把为人民群众的实事办实,好事办好,才会有老百姓从内心里感激党和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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