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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万宗消费纠纷标的总额超过300亿元 全省房产官司达24096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09:21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贺信通讯员/粤法新)消费者维权案件占去年全省法院一审受理民商事案件总数的1/3,其中以消费者与房地产开发商发生的纠纷最为突出。这是记者昨日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获得的数据。

  全省法院去年共受理一审民商事案件315035宗,其中约9万宗涉及消费者权益问题。这些案件涉及老百姓“衣食住行”的各个领域,标的总额超过300亿元。这一数字说明,越

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法律维护自己“作为上帝的尊严”。

  省高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上述案件类型主要有侵权纠纷和合同纠纷两大类。侵权纠纷主要表现为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产品质量问题或者经营者的过错导致消费者人身、财产或者名誉权遭受损害;消费者为此要求经营者支付医疗费、误工费等。而合同纠纷,主要表现为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服务时,实物与广告、产品说明以及实物样品不符,消费者要求经营者承担修理、更换、退货退款并赔偿损失的责任。

  据了解,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案件”在数量上最为突出。此类案件达到24096宗,标的额接近40亿元。其中相当部分源于消费者与房地产开发商之间发生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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