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工会有维护群众利益的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09:22 东方网-劳动报

  综合新华社消息

  法新社记者:我有两个问题:第一,三年来,我们发现言论自由受到更多限制,特别是在互联网和媒体上,还关闭了一些报刊。我们也留意到,在处理失去土地的村民抗议活动的时候,公安越来越多地使用暴力。请问您觉得用这些办法处理这些问题是合适的吗?第二,几年来,中国有很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特别是在煤矿领域,我们也注意到政府采取了

很多措施,包括惩罚一些不负责任的官员,关闭很多煤矿。可是我们也看到,中国煤矿工人还继续有大量的死亡,解决这个问题的唯一办法就是允许工人有权利自由组织工会。中国什么时候允许工人建立独立的工会呢?

  温家宝:关于言论和出版自由的问题,我在回答互联网问题时已经谈了。我可以再重复两句,就是任何公民都有言论和出版的自由;同时,任何公民都要遵守法律,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利益。

  我们国家正处在经济快速发展时期,也是各类矛盾集中凸显的时期。造成这些矛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很重要的就是一些地方违反法律法规,侵害群众的切身利益,比如说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等方面侵害了群众的利益。处理新时期的社会矛盾,我想强调两点:第一,要采取有力的措施保护群众的切身利益,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第二,要教育和引导群众,合理的诉求要通过合法的形式来表达。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