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山区特级教师每月享受1000元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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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09:41 武汉晚报 |
本报讯(记者乔欢通讯员周传燕)近日,洪山区教育局出台新的工资方案,建立了特级教师岗位津贴制度。该区特级教师每月可享受特级教师岗位津贴1000元。 据了解,除了每月1000元的津贴外,对于特级教师,男性在50周岁以下,女性在45周岁以下,一年内若确有购房需要的,可与所在单位签署10年及以上服务期协议后,申请一次性提前支取10万元的特级教师岗位津贴,以应安家之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