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快评:今天消费环境唱主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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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09:41 东方网 |
又逢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今年的主题是“消费与环境”,也就是着重于关注和解决好消费者与政府、社会组织、商家等各个方面的关系,为消费者提供一个良好有序的消费环境。 我们知道,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角度上讲,消费特指生活消费。而这里的环境则有两方面含义,既指自然环境,也包括人为环境,也就是说,“消费与环境”的意义在于:营 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的安全权利;倡导健康文明的消费方式,节约资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消费保护环境。从这里我们就可以看出,“消费与环境”是一个多方面统筹协调、互相促进的事业。要理顺消费行为中各个方面的关系,让我们的消费生活健康有序,从制度上予以规范是首要的也是必须的,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姜德明、洪可柱等提交议案,认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应尽快修改。 在充分的制度保障之下,如何依据法律构建良好和谐的消费环境,安全、节约应该是两个最为关键的要素。就在刚刚闭幕的两会上,温总理的讲话中,特别提到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全的生活环境,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生产安全,都是近几年最受关注的问题,生活水平提高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生活质量的提高,人民的幸福感首先来自于他们的安全感。而想要持续保持和稳步提高我们的生活质量,倡导节约理性的消费观念则尤为重要,珍视和合理利用资源,也可以一定程度地提高消费环境的安全指数,从而真正建立和谐友好的消费环境。 关于3.15的话题还有很多,而今年“消费与环境”的主题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让我们更为宏观全面地思考消费者权益的问题。 作者:笪珪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