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消费者协会公布 消费投诉重大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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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11:18 贵州都市报 |
明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贵州省消费者协会选取汽车、电器、食品、环境、房屋等与广大消费者息息相关的2005年十大典型案例进行了公示。 十大案例中涉及消费环境的2件、涉及食品安全的1件、涉及疫苗的1件、涉及车辆问题的2件,种子案1件、电器质量的1件、劣质建材1件以及房屋纠纷案1件,省消协表示,公布的这十大案例全都具有典型意义,旨在提醒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案例一: 购买的鸡苗 没有注射疫苗 获8万元赔偿 贵阳市白云区曹官村养鸡专业户朱某,于2004年10月30日在贵阳市某兽药经营部购买了西安“罗曼褐”品种1800只,共4500元,不成想养殖后不久,购买的鸡苗就因发生马立克氏病,而成批死亡,朱某在与鸡苗经销商多次协商未果后,请求消协帮助。 调查结果:西安“罗曼褐”鸡苗在出售前应注射马立克氏疫苗,但经销商不能提供此批鸡苗注射疫苗的相关证据,责任在经销商。 调解结果:2005年5月26日,出售此疫苗的经销商贵阳市某兽药经营部,赔偿朱某经济损失费80000元。 案例二: 汽车刹车鼓 爆裂致使 重大车祸 威宁县农民郑某于2005年2月25日,在威宁县某公司购买了一辆由某汽车公司生产的7yp-1150型三轮农用运输车,4月9日,郑某在用车时因左刹车鼓发生损坏,便作了换件处理,4月21日,郑某在驾车途中因刹车失灵,造成一死二伤的重大伤亡事故,事发后,车主家属找到威宁县某公司要求承担责任遭拒,遂向威宁县消费者协会投诉。 调查结果:经相关部门现场勘验,三轮农用运输车的左刹车鼓爆裂,造成车厢与底盘分离30米。 调解结果:投诉两天后,汽车公司赔偿死伤者家属及郑某有关经济损失费46000元。 案例三: 拖拉机不能 办理牌照全额 退款24400元 2005年9月16日,湄潭县永兴镇河渡村农民李某,在湄潭县某农机经营部购买了一辆由“福源”牌多功能农用拖拉机,因购买的拖拉机没有《安全认证卡》,因而不能办理相关牌照,李某多次要求经营者退还购机款均未果,于是求助于消协。 调查结果:该农机经营部是“福源”牌拖拉机在湄潭的总代理,但因厂方未在贵州省办理拖拉机《安全认证卡》,故不能给所购拖拉机上户。 调解结果:湄潭县某农机经营部无条件退还李某购机款24400元。 案例四: 果实与包装 介绍 严重不符 安顺市西秀区轿子山镇孙家庄的8户农民,于2004年10月至11月在安顺市某种业科技有限公司购买了价格为1425元的19包,由某公司生产的西红柿种子,次年6月西红柿挂果后,孙家庄的8户农民发现,结出的果实与包装上所宣传的“红果、呈圆形、宜运输”等特征严重不符,遂向消协投诉。 调查结果:8户农民结出的果实确实硬度不够,肉质松软且不宜运输。 调解结果:安顺市某种业科技有限公司同意以10倍的价格,赔偿8户农民各种相关经济损失费17100元。 案例五: 热水器安装不当 酿惨剧 2004年11月,余庆县消费者徐某在该县个体经营户周某处购买了一款某品牌燃气热水器,2005年2月7日,徐某的妻子及8岁女儿在使用燃气热水器洗澡时发生事故,女儿窒息死亡,妻子也受了伤,事发当日徐某就来到当地消费者协会请示帮助。 调查结果:销售商周某雇请了拉板车的非专业人员为徐某家安装热水器,且安装时又未按产品说明书要求操作,致使热水器主体及排气管都在浴室内,造成事故的发生,周某应负主要责任。 调解结果:2005年2月23日,经营者周某同意赔偿徐某救治费、丧葬费等共计50000元,并按产品说明书要求对热水器进行重新安装。 案例六: 啤酒瓶爆炸 碎片击伤 消费者 瓮安县消费者王某于2005年9月9日晚,在瓮安县城内某副食经营部购买了一提由都匀某啤酒厂生产的捆扎啤酒,当王某饮用啤酒时,其中的一瓶啤酒突然发生爆炸,酒瓶爆裂的碎片击伤了王某的左手,造成王某流血过多昏厥。 调查结果:送到瓮安县医院抢救后,医生诊断王某为左手肱动脉断裂,并引起失血性休克,同时下发了病危通知书,后来又送到贵州省人民医院进行医治。 调解结果:2005年10月10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都匀某啤酒厂同意赔偿王某治疗费等各种费用共计10000元。 案例七: 公共场所 消费被抢 2005年10月22日,候某在铜仁市某文化休闲广场消费时,突然被4名持刀歹徒抢走身上所带的银行卡、现金、手机等财物,候因向广场经营者索赔遭拒,随后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调查结果:文化休闲广场是公共消费场所,应配备相应的消费安全应急措施,不致于在发生突然事件时束手无策,致使消费者的权益受到损害。 调解结果:候某获得了铜仁市某文化休闲广场赔偿的经济损失费6000元,精神损失费1000元,共计7000元。 案例八: 下楼摔成骨折 获赔8800元 去年1月6日,贵阳市消费者李某来到黔西某酒楼就餐,下楼时因楼梯过滑而摔倒,送医后经诊断为,腰椎压缩性骨折,需住院治疗。 调查结果:该酒楼的楼梯十分湿滑,且未采取相应的防滑措施,因而造成李某摔伤。 调解结果:酒楼同意赔偿李某治疗费等共计8800元。 案例九: 劣质水泥修房 屋面开裂 遵义市红花岗区巷口镇农民赵某于2005年3月10日,在遵义某建材厂购买了12吨水泥用于修建住宅,然而房屋修好后,赵某却发现所修房子的屋面都有开裂现象,并不停漏水,于是把该建材厂投诉到消协。 调查结果:质量部门检验为,水泥质量达不到标准,为不合格产品。 调解结果:建材厂同意赔偿赵某经济损失费15000元。 案例十: 购房起纠纷 退赔21万余元 遵义市消费者姚某于2001年4月与遵义某房开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双方约定2002年5月30日前交房,姚某还预交了购房款206997元,但直至2004年初,房开公司仍未能交房,于是双方协商退房,并签订了“解除商品房购销合同”协议书,房开公司向姚某承诺“2005年2月15日前退还全部购房款”。 调查结果:直至2005年5月,房开公司仍未退款给姚某。 调解结果: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有关规定,房开公司退还姚某购房款206997元,同时支付违约金12233元,共计退赔219230元。作者:杨露怡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