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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余消费者昨日广场维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12:04 兰州晨报

  我省20多个部门参加的“3·15”大型宣传活动拉开大幕

  万余消费者昨日广场维权

  本报讯(记者张隆见习记者雷隨)3月14日上午10时,由甘肃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牵头,省委政策研究室、省政府政策研究室、省工商局、省消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省物价局、省卫生厅、省检验检疫局等20多个部门参加的我省“3·15”大型宣传活动在东方红广场拉开大幕。

  寒冷的天气丝毫未能阻挡住消费者维权的步伐。在活动当天,各部门为消费者准备的宣传材料被1万多名兰州市民索要一空,消协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咨询140多起。

  记者在现场采访时了解到,消协部门接受的投诉主要集中在教育乱收费、房产纠纷、商品质量、诱导消费、维修、医疗服务质量、水价、通信话费等方面。

  据介绍,当日,兰州市、城关区两级消协受理投诉51起,咨询94起,其中现场解决投诉16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万多元。

  ■现场维权十分钟挽回损失60元当日上午10时许,杨女士在现场投诉称,她于2月7日、8日在兰州市城关区华伟就业中心共交了60元费用后,该就业中心未给她提供任何工作机会,她多次找到该中介部门,都没有安排任何单位与其见面。接到投诉后,“12315”维权车根据杨女士提供的发票立即出动,赶往该就业中心,10分钟为杨女士挽回损失60元。

  买电脑怀疑被骗了郭先生投诉称,他于2003年以6098元的价格在兰州某电器大卖场购买了一台品牌电脑,使用两年后主机出现问题。去年9月10日显示器出现故障,郭先生联系商家花350元进行了一次维修,但未开具相关发票。郭先生后来发现,他买的电脑型号与主机上的标识不符,要求商家赔偿其一定的经济损失。兰州市城关区消协就此表示,他们会尽快调查此事,并与被投诉方取得联系,一旦投诉者的投诉情况属实,有关部门会做出相应处理,使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保护。

  公交公司有无罚款权一位71岁的老人当日上午来到投诉现场投诉称,他2005年11月办理了一张公交老年乘车卡。当时公交公司打电话叫他去取卡时,他便让老伴去取。回家途中,老伴在车上刷卡,驾驶员以老年卡只能专人使用将卡没收。老人与公交公司进行了协商,公交公司称至少要罚款200元,老人觉得公交公司没有这个权力。至今,老人的卡仍被扣在兰州市公交公司。老人想知道,公交公司是否具有罚款权力?对于此事,城关区消协将尽快与兰州市建委取得联系,落实公交乘车卡处罚问题,会给消费者一个满意答复。

  本报记者张隆见习记者雷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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