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南汇一伙人生产销售假"伟哥"十八万粒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13:37 东方网

  为牟取非法利益,南汇区郑耀明等一伙不法之徒生产、销售假冒“伟哥”等伪劣性保健品18万粒,销售金额达11.8万元。近日,南汇区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分别判处郑耀明等4人1年3个月至8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9万元至5万元不等的罚金。

  重操旧业

  现年30岁的郑耀明,3年前就干起了销售假冒“伟哥”的行当,从中牟取非法利益,2002年7月被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免予刑事处分。但郑耀明不吸取教训,被处罚不到1年,就设想好了生产、销售假冒“伟哥”“西力士”“力维他”等伪劣性保健品发财“思路”。

  招兵买马

  2003年6月,郑耀明出资购买了制假设备和制假材料,并租赁朋友康惠忠在南汇区大团镇某村的住宅作为生产场所,雇用康惠忠为其具体生产;雇用汪福官为其运送部分制假设备、材料和产品。指使上海某保健品经营部业主詹盛安,为其购买制假的主要原料。并由詹盛安让他人非法印制注册商标标识、不干胶瓶贴及产品说明书。

  牟取利益

  2003年6月至2005年7月间,郑耀明伙同詹盛安、康惠忠、汪福官等人,将陆续组织生产的假冒“伟哥”“西力士”“力维他”等伪劣性保健品,以人民币18元至30元/30粒的价格,销往山东、新疆、陕西等地。其间,詹盛安获取了较高的销售利益;康惠忠获取租房费和工资计7000元,汪福官获取运费5000元。

  锒铛入狱

  2005年7月5日,郑耀明在向他人销售假冒“伟哥”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并从制假场所缴获大量的假冒产品、标识、瓶贴及产品说明书。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