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违法犯罪者高考”是大智慧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13:40 海峡网-厦门晚报 |
昨日热议 事件 3月25日——即今年高考报名截止日前,在京落户者均可参加高考,有违法犯罪行为的考生首次不再列为高校“不予录取”的范围。(14日北京晨报) 评论 高考似乎成了咱们这个时代验证人身份清白的过滤器,尽管“人无完人”早被大家认可,有缺点、有过错要给改正的机会也是社会共识,但是对于高考的门槛,我们却从未有过丝毫放松:曾经有过违法记录的自不必说,即便是违反校纪校规,也会成为高考路上的严重羁绊。笔者曾经见过一名高三学生,各方面都比较优秀,考上名牌大学没有什么问题,但就因为考前在学校打了一架,受到处分,无缘高校之门。 没有人是完全纯净、毫无污点的,人总是在受教育的过程中逐渐明晰事理、通达至善的。即便是曾经违法的少年,也有情节轻重的差别。“一所学校可抵百所监狱”,某种意义上,向那些轻微违法的孩子们敞开高校之门所体现的,不仅是符合宪法和相关法律精神的教育机会公平,更体现了有关社会治理的“大智慧”。 ——雅力(来源:厦门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