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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检察院设立公诉一、二处 应对法院相关业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17:01 红网

  红网长沙3月15日讯(记者 刘怡斌通讯员 苗霞 罗家欢)今天召开的全省检察机关公诉工作会议透露,为应对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死刑第二审案件的开庭审理,省人民检察院将原来的公诉处分设为公诉一、二处,以应对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一、二庭审判庭所管辖的相关业务工作。

  按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二庭受理刑事案件的管辖规定,省检察院公诉一、二处

的职能分工基本设置为:

  公诉一处的职能为:负责审查和出庭公诉触犯《刑法》第一、二、四、六、七章(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规定罪名的死刑第二审刑事案件,并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完成该部分案件的指导、疑难问题的请示综合调研工作;研究涉及该类案件的规范化建设,制定相关规定。

  公诉二处的职能为:基本承担原公诉处的职能。负责审查和出庭公诉触犯《刑法》第三、五、八、九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财产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规定罪名的死刑第二审刑事案件,负责审理和出庭公诉在全省范围内由重大影响的厅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完成公诉业务中全局性的问题指导和规范化建设,并承担刑检工作会议、相关培训、比赛活动的开展。

稿源:红网 作者:刘怡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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