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提升地方立法水平和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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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6日06:12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本报讯(记者刘亚辉)3月13日至14日,省人大常委会首次举办立法业务培训班,今年承担法规起草和调研任务的省直各单位及郑州市、洛阳市的有关负责人参加了培训。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世军在培训班上讲话。他说,省人大常委会在立法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3年多来,先后制定和批准了123件地方性法规和具有法规属性的决议、决定。但是,当前我省的法律工作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一些地方性法规与法律、行政 法规之间,地方性法规相互之间,还存在着矛盾或不协调;有的地方性法规重复立法;有的地方性法规缺乏针对性和鲜明的地方特色,操作性不强;还有的地方性法规,存在着不适当的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色彩。这些问题,有的属于立法指导思想的把握问题,更多的则属于技术问题。举办这次培训班的目的,就是要系统学习立法知识和立法业务,全面提升地方立法水平和立法质量。②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