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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包装厂 竟开进工业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6日09:28 南方日报

  无证包装厂竟开进工业区

  两家为无照经营提供场所的单位受重罚

  本报讯(记者/黄伟张玮通讯员/朱裕波)龙岗工商分局平湖工商所成功办结两宗为无照包装厂、五金厂提供经营场所的案件。事主一家是当地的社区经济合作社,另一家则是外

省事业单位在广州设立的国有企业,两只“大老虎”分别遭到罚没15000元、罚款20000元的惩罚。

  据平湖工商所办案人员介绍,去年11月30日,平湖工商所执法人员在对位于平湖水门工业区的一家涉嫌无照经营的“包装制品厂”进行检查时,发现了当地社区经济合作社和制品厂经营者苏某之间的房屋租赁关系,经过2个多月的调查取证,该所查实,社区经济合作社明知道属于无照经营行为而为其提供经营场所、并取得租金等违法收入13500元。根据相关法规,3月13日,龙岗工商分局依法对其作出了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罚没15000元的行政处罚,并在3月14日由该所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在没有异议的情况下履行了处罚义务。

  今年2月5日,执法人员对一家五金塑胶加工厂的检查中发现该厂无照经营的同时,也查清了为该厂提供场所的房东是湖北省一家事业单位在广州设立的国有企业。“我们执法人员克服地域远、取证难的困难,仅在一个月的时间里就完成了全部调查取证工作。”据平湖工商所所长彭惠兴介绍,工商部门昨日已依法对其作出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租金等违法所得10000元、罚款20000元的重罚。

  据龙岗工商分局相关人士表示:“两宗要案的查办已经在辖区内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很多社区经济发展公司、经济合作社或者其他工业区的主办单位纷纷表示要对现在承租的企业或经营户进行清理。”上述人士表示,平湖正在着手与居委会、业主各方,签订出租屋管理责任书,建立出租屋无证照经营长效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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