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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消协人员到法院旁听庭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6日09:33 桂龙新闻网

  2006年3月15日上午,在青秀区法院开庭审理两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过程中,自治区消费者协会的罗秘书长与区消协的两位工作人员,到庭旁听了庭审的全过程,并在庭后对纠纷发表了意见和看法。

  在“3 .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区消协的同志们到法院旁听这一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庭审,有利于法院与其他纠纷解决机构互相配合、为消费者提供更有力的保护。

  当日上午开庭审理的两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是南宁市香榭里住宅小区的三位消费者以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等为由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在此前曾向区消协反映过有关情况,故区消协派员旁听庭审。在庭审中,区消协的同志们专注地听取了各方当事人的举证和陈述。庭审结束后,消协的同志们主动上前与主审法官交谈,表达了他们在庭审调查后对纠纷的看法,并希望法院能够本着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弱势群体利益的原则,对案件作出公正判决。主审法官则表示,由于这类案件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且类似案件数量众多,法院一定会以慎重、尽责的工作态度,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择日对案件作出公正判决。同时,区消协与法院的同志们都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加强沟通,互相配合,以适当的方式,就商品房买卖领域中消费者可能遇到的消费陷阱等对消费者作出警示,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保护。

  来源:广西新闻网责编:叶焱焱作者:通讯员:黄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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