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公安厅整顿警用车辆:限期不清理 停发新牌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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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6日09:34 新桂网 |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讯(记者彭宁莉 通讯员蒋林峰)记者昨日从广西公安厅获悉,广西公安机关将于今年6月30日前,完成清理整顿警用车辆工作。对警用车辆中存在的无牌无证车、走私车、报废车,以及挪用警车和公安行政生活用车号牌非法上路等违规、违法问题,将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对于清理工作未在要求时间内完成的县、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将会停止发放新警车牌照。 据了解,长期以来,警用车辆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十分突出,严重影响了公安机关形象。在日前召开的全区公安机关清理整顿警用车辆工作会议上,公安厅副厅长袁光荣提出了“痛下决心清理整顿警用车辆,宁愿骑车破案,也要解决这个问题”的决心。 对于清理整顿警用车辆暴露出来的问题,公安厅提出:对有合法购车手续但未入户,却套挂警用号牌的车辆,一律责令办理正式入户手续;未按期参加检验的警用车辆,一律参加年检;以公安机关名义入户,实际上归地方有关部门使用或转卖给个人使用的警用车辆,一律责成有关单位办理转户手续,达到报废条件的强制报废;对公安机关及个人使用的无合法购车手续,套挂警用号牌的车辆,一律封存,达到报废条件的强制报废;借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的警用车辆,一律责成车属单位负责收回或落实办理转户手续;对号牌、证件下落不明,且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由督察部门牵头,交警、装备、计财等部门核实后作灭失处理,并书面报告原因。 今后,凡是违规警用车辆继续上路行驶的,一经发现将由公安督察部门收缴或进行强制报废。编辑:马骎作者:彭宁莉 蒋林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