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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物管投诉最热 供水供气咨询亦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6日09:52 南方新闻网

  建设物管投诉最热供水供气咨询亦多

  ●珠海“3·15”现场收到投诉近500宗,活动现场引来近万人次市民

  ●惠州市消委会发起“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

  本报讯昨天,珠海市消委会组织了32个政府部门“摆摊设点”,在宣传纪念“3·15”的同时,接受市民的现场咨询和投诉。据不完全统计,尽管是工作日,现场活动仍引来了近万人次市民“追捧”,各单位受理投诉近500宗。其中,建设、物管领域投诉成现场最大热点,不少业主甚至集体前来“要说法”。

  此次现场活动,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企业是首次亮相“3·15”。有意思的是,虽然投诉的不少,但关注“国计民生”问题的市民更多。不少市民跑到供水部门的摊位前,询问“珠海这每年一次的咸潮到底啥时候能够解决”?在得知今年年底,市民就可以“不再喝咸水”之后,不少市民仍是将信将疑,表示到时候会“走着瞧”。而在供气咨询投诉摊点前,不少市民反映自家小区的管道燃气安装费用,大大超过市政管道燃气2800元安装费的标准。供气部门负责人回应说“这些属于小区自建的供气设施,价格跟着市场行情走,并不属于市政管网,不属于我们的管辖范围”时,不少市民流露出失望神色,表示将到物价部门去反映。

  据了解,当天建设部门接受咨询逾500人次,受理投诉23宗,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将尽快调查、尽快解决。

  ■热点投诉

  已交齐房款房产却被封

  开发商回应本报承诺10天左右解决

  昨天上午,现场宣传活动拉开序幕不久,近60名业主便在主席台下方平静地打出条幅。条幅上写着“血泪控告金XX开发商”字样。据业主罗刚介绍,2003年年底,“金XXX”楼盘预售时,他通过按揭购买了该楼盘2栋内一套商品房,并交纳了3成首期。罗刚表示,其后,由于债务问题,楼盘的建筑商将开发商告上了法庭,法院将楼盘内将近20套住房查封,用于抵押债务。据介绍,这20套商品房均于此前全款售出,但因未及时办理预售登记证,被当作未售出房处理。

  由于被查封,罗刚说,这20套住房的业主一夜之间失去了“本该属于”自己的房子。而罗刚等通过按揭购买住房的业主,虽然产权未受影响,但开发商迟迟不能交楼。“本来告诉我们2004年7月30号入住,然后推到9月30日,再然后是10月30日。如今推到了今年4月15日。”罗刚说。失去信心的业主遂于当天到“3·15”现场集体投诉。

  珠海市建设局副局长陈少翔负责当天建设部门“摊点”的接待。在听明这些业主反映的问题后,陈表示,建设部门将“尽快调查”、“尽快解决”,并随同业主到楼盘现场亲自查看,询问原因。

  记者当晚截稿前,该楼盘开发商一位负责人致电本报表示,目前开发商与建筑商的债务纠纷已经解决,法院正在着手开始启动解封程序。解封后,开发商方面承诺将立即给这些业主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证,并积极解决罗刚等通过按揭买房业主的房产证办理、入伙等问题。在回应记者“这些需要多久时间”的问题时,这位负责人表示“10天左右”。

  工程款纠纷殃及众业主

  业主一年多拿不到房产证

  从2004年10月交房,锦绣XX二期的业主们盼望房产证已经一年多了。当时承诺2005年10月办理房产证的开发商到现在还没为二期7、9、11栋的业主办好房产证。

  据了解,办证如此之难起因很简单,是该楼盘开发商与承建商深圳三建之间的工程款纠纷,由于对工程款的计算出现分歧,开发商到现在还没有付清给深圳三建的工程款,深圳三建也因此拒绝将相关材料交给开发商。开发商曾表示愿意交给承建商500万元了解这场纠纷,但遭到了承建商的拒绝,业主们的房产证就这样被拖到现在。

  业主们此前曾找到相关部门协商,得到了特批,即开发商先向相关部门缴纳450万元的保证金,把业主们的房产证领到手,然后再与深圳三建协商工程款和资料问题,解决后退还保证金,但这又遭到了开发商的拒绝。业主们进退两难,开发商和承建商的拉锯战,业主们成了夹在中间的受害者。

  开发商物管都是一家人

  业主按建筑水电标准交费

  昨天的投诉现场,上X花园的两位业主到珠海市物业管理协会投诉说,该花园的开发商和物业管理都是国X物业。他们入住该花园以后,水电移交的手续一直都没有完成,业主们至今都还按照建筑用水用电费用缴纳水费和电费。房屋也存在着屋顶裂缝等问题。珠海市物业管理协会的接待人员说,这种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商是一家的情况极易导致垄断经营,影响到业主们正当利益的争取和实施。

  业主在投诉中还说道,该花园要求业主们缴纳房价1%的维修基金,但业主们查阅相关法规,这一基金现在没有强制规定,只有在全体业主的协商下才能缴纳,珠海市物业管理协会的受理人员表示,这一基金在法理上可以说通,但在目前的法规中没有相关的配套规定,强制要求业主缴纳就存在一个基金监管的风险问题。

  珠海消委会点评“霸王条款”

  昨天,就记者收集整理的珠海常见的“霸王条款”,珠海市消委会工作人员予以了点评。珠海市消委会法律顾问朱光仁律师表示,珠海“霸王条款”的表现可概括为五类:排除、剥夺消费者的权利;经营者和消费者权利义务不对等,任意加重消费者责任;违反法律规定,任意扩大经营者权利;经营者减免自己责任,逃避经营者应尽义务;经营者利用模糊条款,掌控最终解释权。

  打折商品概不退换?

  珠海很多商场在进行打折促销时,消费者经常会听到“打折商品概不退换”的说法,在销售发票上亦会注明。

  消委会点评:打折销售也是经营者常用的促销手段,《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和接受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的除外。”如果不是法律规定由国家定价的商品,商家可以对商品自由定价,但价格高低与商家是否应承担质量担保责任无关。如果商家在出售特价、降价、减价、打折商品时未向消费者说明商品存在质量瑕疵,那么就应该依法承担“三包”责任。

  儿童出事游乐场不负责?

  珠海很多内设游乐设施的商场或者儿童乐园等场所规定:儿童在此游玩发生事故,本商场(乐园)拒不负责。

  消委会点评:《合同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合同中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寄物柜失窃超市不赔偿?

  珠海很多超市都明文规定,寄物柜是服务性质,超市不负保管失窃及赔偿责任。

  消委会点评:《合同法》第374条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据此,商家要“不负保管及赔偿责任”需要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保管是无偿的”,二是“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但实际上,超市设置寄物柜提供免费存包服务是为提高自身服务水平,吸引消费者前来购物的一种手段,商场得到了增加顾客的潜在利益,所以这种服务实际上是一种有偿服务,即有偿保管。因此,超市应该承担保管责任,并承担因保管不善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

  车辆丢失停车场不负责?

  珠海很多小区都规定,在该小区停车场停放车辆需要收费,但车辆损坏或丢失及车内物品丢失或损坏均由车主自己承担责任。

  消委会点评:业主向物业公司交纳停车费用后,标志着业主与物业公司的保管合同成立。那么作为保管人的物业公司,负有妥善保管车辆的责任。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损失。物业公司以告示的形式,将其负有看管义务的车辆所发生的一切损失都由业主承担的规定,违背了合同公平原则。根据《合同法》第53条规定,该免责条款无效。

  照片损坏只赔偿胶卷?

  珠海很多照相馆甚至大型影楼都规定,如遇意外损坏或遗失,只赔偿同类、同量胶卷,不负担其他责任。

  消委会点评:消费者到照相馆冲洗照片,与消费者形成了消费服务合同关系。经营者对消费者的照片依法具有保管义务,由于经营者的原因造成胶卷损坏或者遗失,经营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数额应当与其违约行为而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数额相当,除非出现不可抗力的法定免责事由。该声明属于经营者单方面为自己减轻责任的无效条款。

  【惠州】

  企业教市民识真假

  惠州消委会联合相关部门接受现场投诉

  本报讯昨日上午9时,惠州市消委会联合惠州市质监、药监等部门,设点现场接受市民投诉及宣传咨询服务。一些企业还在现场教市民如何辨别真假药材等。

  惠州市消委会系统共设立4个咨询投诉点,其中惠州市消委会设点下铺滨江公园,惠城区消委会设点麦地万佳超市门前,仲恺消委会分别在市区世贸广场和陈江汇佳超市门前设点。质监、药监、环保等十余个部门也参与现场受理及咨询活动。活动期间,惠州市消委会系统还发起了“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惠城区消委会在万佳咨询点发起了“无假货万人签名活动”。

  上午9时30分,滨江公园人山人海,前来咨询及投诉的人络绎不绝。在消委会投诉点前,毛先生正认真填写投诉受理申请表。他告诉记者,2004年10月,他在惠州恒波愉景分店购买一台手机,手机保修期为一年。去年8月毛先生手机出现质量问题,来到恒波指定保修点进行维修,经多次维修质量问题仍然存在,最后一次维修期竟然长达4个月,至今该问题未能解决妥当。惠州市消委会工作人员认真听取了毛先生的投诉,并表示将尽快调查处理。

  几家大型企业还在现场进行产品展示。惠州市全一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展示数十种用小塑料袋包装的中草药,现场教市民怎样辨别真假药材。惠州市煤气公司则摆出了几个新旧各异的煤气钢瓶,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希望通过这样的咨询活动教会市民辨别真假专用钢瓶,市民如有发现缺斤短两现象,也可直接到市煤气公司投诉。

  76万元假货付之一炬

  本报讯大至电脑、烟酒,小至洗衣粉,大量假冒伪劣商品堆在地上如一座小山。工作人员将火炬扔在这座已被洒上汽油的“小山”上,顿时火焰冲天。

  昨日下午,惠州市工商系统在三新村举行现场销毁假冒伪劣商品行动。这些商品是自去年10月份以来,惠州市工商系统日常巡查中查处的侵权、假冒及劣质产品,其中包括一批黑网吧使用的电脑主机、显示器及假冒烟酒,此前曾查处的一批苏丹红辣椒酱,也被搬到销毁现场。这些假冒伪劣产品市场总标值达76.78万元。

  惠州市工商局经检支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为防止销毁时发生意外,尚有很大数量的假酒未运到现场,近期内将采取其他方式销毁这些假酒。据悉,去年10月,惠州市工商局曾举行过类似大型现场销毁活动,有关部门希望通过采取这样的方式,达到震慑不法经营者、规范市场秩序的目的。

  A34-35版

  采写:本报记者过国亮周欣欣李更祥通讯员陈小强何小红

  摄影:本报记者文波田飞

  图:

  工作人员为投诉市民讲解政策。

  辨别假香烟。

  大量假冒伪劣商品被浇上汽油焚烧。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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