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被查出 罚500元!(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6日09:58 大洋网-广州日报 | ||
一位车主在接受酒精浓度测试。 本报讯 (记者陈翔通讯员周斌)昨晚,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在全市开展整治酒后驾驶机动车专项统一行动,此次行动共设检查点25个、出动警力300人。 昨天晚上10时20分,一辆车牌号码为粤AP75××的红色富康轿车在广州沿江路解放桥下被拦截。戴着帽子的男司机在“吹波机”(酒精测试仪)上吹了一口气后十几秒,测试仪上的红色信号显示,司机血液中酒精含量达40毫克/100毫升,属酒后驾车。司机被处罚,扣6分罚款500元。 这名司机表示对交警处罚完全接受,“我刚刚喝了两瓶啤酒,我是酒后驾车”。 交警介绍,饮酒后,酒会对人的中枢神经起麻醉抑制作用,驾驶员会出现远视,视物的立体感上发生误差;反应时间要增大二至三倍。实验证明,饮酒者每100毫升血液中含酒精50毫克时,反应能力即有所下降,达到100毫克时,下降约35%,达到150毫克时,下降50%,并使人动作失调,手脚失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