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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消费者权利保护和节约型政府建设(杨艳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6日10:58 东方网

  在今年两会上有一位政协委员在其《关于党政机关带头发扬艰苦奋斗传统的建议》提案中提到了一组数据:“从改革开放初期的1978年至2003年的25年间,我国行政管理费用已增长87倍。仅仅2005年,我国各级行政机关公车消费3000亿元,公款吃喝2000亿元,公款考察旅游1000亿元,三项合计高达6000亿元,占当年国家财政收入的20%,相当于国防开支的3倍、全民教育投入的5倍。”今天,作为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今天,细细考量这组数据,有着另一番需要我们进行认真思考的地方。

  我们知道,我们可以把老百姓“纳税”理解成“消费者”向各类政府机关购买“公共产品或服务”,而我们深究这部分作为我国财政收入重要组成部分的税收的去向,或者通过它,各类政府机关给广大老百姓所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却不禁让“消费者”满意,至少“性价比”太低。

  老百姓纳税构成财政总收入的重要部分,而行政管理费用是从总收入中支出的,那么“行政管理费用”也构成了“生产公共产品或服务”的成本的一部分。

  一方面,如果假定老百姓纳税水平不变,即购买“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价格不变”,那么作为构成“生产成本”之一的“行政管理费用”太高,那么实际上用于“生产公共产品或服务”的投入就少,反映在现实生活中就是,很多地方政府会因为资金不足而无法解决教育和医疗难题。近年来行政管理费用增长还在大跨度上升,平均每年增长23%,而“看病难”、“上学贵”等消费者期待解决的问题却不能得到很好的落实。

  另一方面,如果行政管理费用继续增长,直至超过了财政收入的负担水平,那么有可能提高纳税水平,或者会因政府的行政成本过高,而引发广大消费者的不满,造成不稳定因素,从而不能提供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

  因此,在彰显消费者权益的今天,我们进一步呼吁要建立节约型政府,降低行政成本,规范和制约行政管理经费的增长,加强财务监督的同时,提高政府的公共服务和管理能力,解决目前老百姓所迫切需要解决的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各类民生问题,为广大“消费大众”提供“价廉物美”的“公共产品和服务”。


作者:杨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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