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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体罚孩子失手致女死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6日11:13 信息时报

  深圳消息记者昨日从南山法院了解到,一个5岁的女孩,因为在母亲的眼里不听从教育,致使体罚中出手过重导致孩子死亡。日前,法院在一审判决中以过失致人死亡案判处被告人女孩母亲熊某拘役六个月。本案目前已生效。

  据女孩母亲,也是本案的被告人熊某自述,自2005年7月以来,女儿王某依(5岁5个月)变得越来越不听话,并且有不良习惯,为此她多次对女儿进行过教育,并也有过体罚。

同年10月4日15时许,她又发现女儿偷看小朋友撒尿,于是,她叫女儿王某依把双手放在床边,翘起屁股,拿起衣架打女儿的屁股。女儿被打后哭起来并用手捂屁股。这让她更加生气,于是她叫女儿把手放开。女儿放开小手往后退了两步。这时她就用左手抓住女儿的衣领,右手推向女儿的腹部,女儿后退几步坐在了地上。她喝令女儿站起来。女儿站起来后说上洗手间,一会,她看见女儿双脚跪在马桶边,头歪在马桶里,便问一声“你怎么啦?”女儿站起来说了一声“妈妈,我错了,我以后不敢了”,走了两步,便重重地摔倒在地上。她见女儿情形不好,急忙把女儿送到蛇口医院救治。当日18时9分,女儿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司法鉴定:该女孩符合钝性外力作用致肝破裂出血而死亡。

  鉴于被告人家庭关系良好,没有恶意侵害和虐待行为,应属于教育孩子不当,以致造成如此悲剧。且被告人既是加害者,又是被害人的亲生母亲,被告人及其丈夫关系融洽,法院有理由相信被告人自身并不愿看见本案结果的发生,为此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最后,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熊某拘役六个月。《深圳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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