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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环境卫生大家谈]加强城管执法维护城市环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6日11:18 大华网

  □林春郁

  《汕头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已施行3个多月,市区仍普遍存在占道经营的违规行为,既影响车辆、行人正常通行,阻塞交通,又严重破坏城市市容环境。为确保《条例》顺利实施,维护清洁、优美、文明的城市环境,笔者建议:

  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报刊、电视、广播要多开展《条例》的宣传,对破坏城市市容环境的人和事予以曝光,发挥新闻媒体的主渠道作用,通过深入开展“城管法规进社区,进校园”巡回展等活动,逐步在市民中树立“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的观念,以加强城管法规宣传为先导,以强化行政执法为手段,努力增强市民的城管意识和参与管理城市的责任感,养成自觉爱护城市环境,共创和谐城市。

  抓重点,逐步提高城市长效管理水平。将市区路宽为25米或30米以上的主干道,作为重点的严管路,落实责任制,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实施绩效挂钩的奖惩机制。对占道经营违规行为执法时,先责令自行整改,对拒不改正的,采取严管重罚,继续违规的定为“钉子户”实行重点管理,按《条例》第15条规定,暂扣其物品和有关工具,确保执法取得效果。在取得成效后,继续逐步向市区次干道扩大严管范围。通过建立城管执法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城市形象。

  为保证城管执法顺利进行和人员的安全,公安机关要为城管执法提供支持,在实施重大执法行动时,公安随队配合,遇到暴力抗法事件及时处置。对日常执法中有暴力抗法苗头的,应及时报警,当地公安派出所应及时处置。司法机关对构成犯罪的暴力抗法事件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林琳、蔡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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