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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借交通事故 勒索货车司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6日11:36 信息时报

  时报讯(记者刘妍通讯员杨振文)假借交通事故勒索货车司机达6次之多(时报曾在2005年07月12日《两撞车“专业户”10天牟利近万元》报道),昨日,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对一敲诈勒索案件作出判决,专门制造假交通事故勒索货车司机的被告人陈某华、李某荣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据介绍,30岁的陈某华是化州市人,住茂名市某机械厂宿舍;37岁的李某荣是茂名

市茂南区人,住金塘镇某村。2005年5月,李某荣在广州市二手车市场购买了一辆本田雅阁小汽车,陈某华见李买了小车,即与李密谋用该车制造假交通事故,并以此为借口勒索司机钱财。

  2005年6月28日下午,陈某华、李某荣驾驶小汽车游荡伺机作案,在公馆至金塘路段公路上发现有一辆货车,当即上前拦下该车,以其车碰撞了自己的小汽车为由,向货车司机勒索钱财,得现金1300元。首次勒索得手,令陈、李两人兴奋不己,其疯狂勒索、非法敛财的野心也随之扩张。

  法院经审理查明,在2005年6月28日至2005年7月9日短短的11天时间里,陈某华、李某荣驾驶小汽车在茂高公路公馆、金塘路段,借其车被碰损发生交通事故为由,先后6次敲诈勒索6名货车司机,勒索金额达5782元。法院认为,陈某华、李某荣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事由,敲诈勒索公民财物,总值5782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于是,法院以两被告人犯敲诈勒索罪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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