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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米洛舍维奇之死与美欧人权之“皇帝的新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6日12:00 光明网
谭浩俊

  米洛舍维奇死了,死在审判期间。

  作为前南斯拉夫总统,米洛舍维奇虽未被正式加刑,但他已被指控为反人类罪、种族屠杀和战争罪等多项罪行。

  米洛舍维奇是否真的应该获得这么多项罪行的指控,笔者没有发言权,但是,在没

有被正式加刑前就已经死亡,总让人觉得有点遗憾。更加令人遗憾的,是在米氏已经健康问题十分严重的情况下,前南问题国际法庭还不允许其到俄罗斯进行治疗。

  或许,米氏确实应该获刑,或许,米氏确实犯有诸多种罪行,但是,一个通俗的规则是,对罪犯也不应该违背人道主义,违背人权。

  要知道,美欧可是一贯奉行所谓的人道主义的,是一贯用人权指责其他国家的,他们一直把自己当作人道主义和充分尊重人权的祖师爷的,为什么在这一问题上,却表现得极不人道,极不讲人权。

  世界都知道,米氏是美国及其欧洲盟国按照他们的“意愿”赶下台并被送上所谓的前南问题国际法庭的,很显然,如何处置米洛舍维奇,国际法庭并没有多少实际权力,到底该如何处置,一切听从美国及其盟国的指挥。

  这就带来了一个问题,既然美国及其盟国一贯以人道主义和尊重人权自居,为什么在米氏问题上就彻底地不讲人道、不讲人权了呢?按理,对一个行将入土的老人,作出一些人道主义的姿态,还能让其他国家真正看一看美国及其盟国尊重人权的做法,看一看美国及其盟国对其他国家“不讲”人权的指责是有道理的。

  可惜,我们错了,我们所看到的美国及其盟国尊重人权只不过是一个晃子,在人权问题上,他们完全是两种标准,要求别国尊重人权,他们则完全可以为所欲为,不尊重任何人权。

  何止于米洛舍维奇,在对待伊拉克、伊朗、朝鲜等问题上,也是如此,萨达姆会得到一个什么样的结果,也实在不好说。

  联想到美国对中国、俄罗斯的人权指责,联想到美国对中国驻南斯拉夫大使馆的轰炸,我们真正看到了一个霸权主义国家的真面目,看到了一个一贯标榜“充分尊重”人权国家的真面目。

  人权,最重要、最基本的就是人的生存权,美国及其盟国,把米洛舍维奇的生存权都剥夺了,还谈什么人权呢?

  美国及其盟国的人权之剑,可以剑指导一切他们认为“不讲人权”的国家,可以锋利地杀死他们看不惯的所有人,而这把锋利的剑,在指向他们自己时,却没有任何锋芒所言。

  透过米洛舍维奇之死,我们已经没有必要再去研究美国及其盟国的人权问题了,米氏之死,已经把美国及其盟国的人权外衣剥得干干净净,剩下的只是他们自己还觉得很漂亮的“皇帝的新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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