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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设局将采取有力措施 让房产证“办证难”不再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6日12:55 南方日报

  本报记者王敏实习记者张迪

  记者近日获悉,东莞市建设局及相关部门将迅速对全市房地产办证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同时还会组织力量对全市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办证情况排查,并根据摸底结果要求相关镇区制定具体解决方案,明确定出解决措施、步骤和工作日程,集中解决房产证办理困难的问题。

  加强监管督促办证

  据介绍,在今年2月召开的全市建设工作会议上,市建设局局长黄志安强调,至今暴露出来的“办证难”投诉,主要症结在于开发销售商不按时在本已包含办证费用的购房款中拿出款项给业主办证,使办证日期一拖再拖。还有些是属于开发商违规经营,商品房本身不具备办证条件,此情况多数属于历史遗留问题,近年已经很少见。

  据悉,针对前者,市建设局将加强对新开发建设的房地产项目管理,按有关规定规范所有办事手续,为顺利办证提供有力保障。同时,要求开发商设立由房管局监控的办证账户,把商品房预售监督管理费、房地产交易手续费以及代市财政局收取的费用,从原来在办理房地产交易登记时收取,改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收取,收费标准按原规定不变。针对后者,则以特事特办的原则,对具体项目进行专门调查,并将具体情况上报市政府,由市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共同解决。

  四大手法解决“办证难”

  据悉,东莞市从今年起将以四大手法解决“办证难”问题。

  手法一:严防“一房多售”行为。通过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一体化管理,实现对商品房预(销)售的即时监控。

  手法二:完善商品房购销纠纷处理机制,加强排查和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比如设立专线投诉电话,在有关网站设立投诉信箱,指定专人负责登记、处理和跟踪,妥善协调处理商品房购销纠纷。设立专人全力跟踪和解决发展商不履行合同延期交楼、不按期给业主办房产证等投诉问题,切实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手法三:加强房地产市场日常巡查。发现违规现象较多,或接获市场投诉较多的开发商或房地产项目,列入重点督查对象。

  手法四:完善市场处罚机制。除要求开发商对存在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外,还要按有关规定对其实行公示,对未落实整改措施的,停止对其新项目开发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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