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歪曲事实 陈水扁拿兔子与大象作比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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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6日15:01 中国台湾网 |
中评社香港3月16日电(评论员锺维平)陈水扁日前用大象与兔子比喻大陆与台湾,煞为形象。但是,他形容兔子已被大象踩在脚下,还不能够喊痛。事实是否如此,则需要明辨。 在大自然中,大象虽然身躯庞大,但还是温和的食草动物,兔子也是食草动物,所以自古以来未闻大象吞食兔子,这就说明,大象与兔子,谁也吞不了谁,虽然躯体差异极大 ,但注定是可以也是应该和睦共存的两种动物。当然,大象也有发怒的时候,也有需要自卫的时候,这时,大象通常是用鼻子和牙齿作武器的,对付虎豹豺狼,大象毫不客气。至于用脚作武器,不是大象的本性。因为身躯庞大,大象最忌讳拳打脚踢,这样会导致身躯不平衡。所以,大象如果真得用脚踩到了兔子,一定有其它的原因。 是不是兔子睡着了,大象路过的时候,不小心踩到了?这是不可能的假设。大象走起路来,声音如鼓,地动山摇。除非兔子聋了,听不见,才能被踩住。那么,责任不在大象,在兔子,谁叫你故作听不见呢? 是不是兔子急了,咬大象,大象顺便一脚,结果踩到了兔子?这种可能性比较大。俗语道:兔子急了也咬人。可是追究责任的时候,问题又来了。兔子急了,咬大象,这说明兔子是攻击者,好好的,咬什么大象?不去咬大象,大象之笨拙,如何赶得上兔子?又如何能够举起足来踩住兔子?按常理,大象举足的时间,足够兔子窜出几十米了! 于是乎,所有的观看者都发出同样的批评兔子的声音,认为兔子错了。这正是:兔子咬大象,踩痛没商量。 兔子其实是一种非常可爱的动物,灵活、敏捷、生命力强。在广袤的草原中,兔子与大象应该组成生命共同体。有大象在,虎狼不敢靠前,大象身边的兔子性命有保障。有兔子在,能够找到更多的植物,为大象提供更好的生存条件。所以,兔子与大象,本是不可分离的一对。 有一则流传甚广的笑话,说得是: 一只蚂蚁在路上看见一头大象,蚂蚁钻进土里,只有一只腿露出在外。兔子看见不解地问:“为何把腿露在外面?”蚂蚁说道:“嘘,别出声,老子绊它一跤。” 兔子之所以咬大象,是蚂蚁教的吗? 来源:中国评论新闻网 编辑:海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