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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同胞可以申领内地第二代身份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6日19:50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月16日电(记者李菲)记者从公安部16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申请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鲍遂献说,改革开放以来,很多港澳台的同胞到祖国大陆经商、就学、工作,有的长期生活居住在内地,申领内地的身份证可以给港澳台的同胞在工作生活上带来方便。

  根据法律规定,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迁入内地定居的,在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时,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申领内地的身份证,并符合两个条件:必须迁入内地定居;要办理内地的常住户口。

  据悉,集中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于去年全面启动。截至2005年12月31日,公安部门共为居民制发了1.02亿张新身份证。按照规划,到2008年底,将基本完成8亿多人口的集中换发证任务。今年6月底全国将停止制发一代证,并不再组织生产和供应一代证的制证材料。(完)

  ■今年将完成二代证2亿换发量 ■宣布作废前一代证继续有效

  ■二代证工本费20元,丢失补领40元 ■身份证号码从生到死唯一不改变

  ■发放对象扩大,军人服刑人员被纳入 ■有四种情形之一,警察可查证

  ■ 二代证防伪性能提高,尚未发现做假■二代证公民身份信息安全有保证

  ■将立法规范公民姓名,解决冷僻字问题 ■公安部正研究户籍改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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