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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有裂缝中介售房不告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01:32 重庆晚报

  到房屋中介公司购买二手房,中介方并未说明房屋有裂缝,签订了预订协议后购房者发现问题,要求退还订金5000元,但对方以协议中有购房者单方面违约订金不退为由拒不退款。昨日,市民张先生向本报投诉。

  今年2月,家住渝北区龙溪镇花卉园的张先生到重庆顺驰不动产网络有限公司花卉园店看房,对方向他推荐了一套三室一厅的二手房。由于当时看房是在晚上,他并未发现不妥

。此后他又去看了一次,只粗略地看了结构、朝向等,亦没发现问题。3月初,对方打电话来催他尽快签预订协议,3月3日,双方签订了该协议,张交了5000元订金,协议上约定3天内若张不签订成交合同,所交订金不予退还。

  5日,张再次看房,却发现阳台内侧墙壁有裂缝,一直纵深到地面,而阳台与客厅相接处地砖也已全部开裂。当时中介员朱益称是自然开裂,但张却觉得不放心,签合同一事就暂搁。9日,顺驰公司请来一专家进行鉴定,“当时专家表示此阳台暂时、相对来说不会发生安全事故。”张先生一听,立即决定不购买了,并要求退还订金,但对方却以合同上有约定为由表示不退。

  张认为,中介公司在卖房过程中对房屋裂缝只字不提,涉嫌欺骗。而该公司花卉园店的店员称,他们事先也不清楚房屋有问题,要是事先知情肯定会告知。

  为要回订金,张投诉到市消协,龙溪工商所工作人员黄万林于昨日受理了此事,但最终因双方分歧过大未能调解成功,重庆顺驰不动产网络有限公司张宇弓经理认为协议的内容和条款对此早有约定,不同意退款。黄告诉记者中介方应退还订金,若中介方仍拒退订金,张可向渝北区工商局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本报律师团成员、功伟律师事务所沈仁刚律师认为,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中介方在卖房时并未告知,此类情况订金是可退的。

  最终,张因工作繁忙且嫌麻烦,与对方私下协商退款2500元。张想通过本报提醒广大消费者,买房时须格外小心,谨防陷阱。

  记者 甘露网络编辑: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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