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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被砍却无钱治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02:27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钱卫华通讯员刘秋菊)小伙子杨超见义勇为与歹徒搏斗,左臂被砍伤倒在血泊中。事隔4个月后,由于负担不起医疗费,杨超向丰台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求助。昨天,法援中心建议杨超在向受益女摊主请求适当赔偿外,还可申请见义勇为基金。

  去年11月16日下午,杨超正在木樨园南羲光大电讯广场一个手机摊位帮人卖手机。这时,隔壁摊位来了一个顾客,在和女摊主争执后不但动手打人,还从兜里摸出一把刀挥舞

。杨超冲上前准备劝阻,然而在和歹徒搏斗的过程中,因左臂受伤倒在血泊之中,歹徒趁乱逃之夭夭。经医院诊断,杨超为左臂神经损伤,共花了8000多元医疗费。目前,警方已对此事立案侦查,但犯罪嫌疑人还在逃。

  事发后,虽然民政部门给杨超颁发了《北京市见义勇为人员证书》,并给了一定奖励,女摊主也给了他4000元的经济补偿。但由于杨超来自低保户家庭,经济拮据,所以医疗费还是成了一家人的“心病”。为此他向丰台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昨天,负责援助此案的杜律师告诉记者,杨超有多种途径求得补偿,其中包括通过法院起诉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如果这笔补偿还不足以支付医疗费用,可再向见义勇为基金会申请资助。杨超可以拿着见义勇为证,前往民政部门办理申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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