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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假客车"司机撞人成被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03:38 燕赵都市报

  本报承德电(记者邓学军)司机开着假牌子、假行驶证的报废客车撞伤了人,交管部门作出了责任认定,可原车主找不到,现在伤者正在医治中,为了获得相应的赔偿,伤者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将肇事司机告上了法庭。

  事情发生在1月8日,当天上午9时许,内蒙古赤峰市的王某驾驶依维柯客车由东向西行驶至112线滦平县张百湾镇盘龙寺村路段时,从后面将正推着摩托车步行入村的李某和李

某某撞伤,摩托车被撞坏。事发后,肇事司机逃逸,后被警方抓获。肇事车被扣押,肇事司机被拘留15天。经滦平县交警大队认定,肇事客车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摩托车驾驶者李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李某某无责任。李某一方说,责任认定后,医药费等费用却没人支付,目前两位伤者已自己支付医药费近万元,并且仍在治疗中。肇事司机被拘留到期后被释放了,由于找不到车主,为了索要医药费等相关费用,李某和李某某将肇事司机告上了法庭。

  记者从滦平县交警大队事故股了解到,经查证,该肇事客车车牌、行驶证都是假的,并且是报废车。因为肇事司机说不出车主的联系方式,车主至今没找到,肇事车辆已被强制报废。交警部门有关人员表示,他们正与司机联系,谈赔偿问题,如果双方达不成协议,建议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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