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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再就业优惠证》发放扩展到失地无业农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04:36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 裴睿) 省政府制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昨日,省政府就此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多项就业社保优惠扶持政策,这也是省政府今年召开的首次新闻发布会。

  未来几年,我省将努力实现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其中在制定全省的重大项目建设时,将把扩大就业作为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另外我省还将制定政策,鼓励扶持就业容量大的行业发展。而具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中小企业等也是未来我省发展的重点。

  《通知》提出,我省《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对象范围将有所扩展。以前只针对国企下岗失业人员、国企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其他失业人员发放,而现在扩展到了城镇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的失业人员、失地无业农民和城镇“零就业”家庭下岗失业人员。另外,从事个体经营、三年内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策,从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扩展到了毕业后两年内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从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扩展到了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办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其他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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