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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留学 咋不退我中介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05:17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本市居民王玲与中介公司签订了一份出国留学协议,并交付了15000元中介服务费,之后王玲要放弃出国留学。但没有想到,交费才3天,中介就要“吃”掉5000元。王玲的父亲感觉自己遭遇中介服务霸王条款,投诉到央视3·15晚会热线。王父还称,是中介将原本说好的20万元出国留学担保金,抬高到25万元,导致他女儿无法履行协议。

  家长:抬高担保金 中介“吃”我5000

  昨日下午,记者在二十一世纪花园门外见到了在此开理发店的王先生。据他介绍,他读大学的女儿王玲经过朋友介绍,获知北京嘉华世达国际教育交流有限公司成都咨询服务中心可介绍学生到意大利留学。去年7月1日,王玲和该咨询服务中心签订一份《委托办理意大利留学手续合同书》。《合同书》约定,该中心向王玲提供赴意留学的相关咨询服务,王玲在签订协议的同时,向该中心预付中介服务费15000元人民币,并用现金支付。如王玲自行提出终止留学申请,或王玲获得签证后,因其自身原因未能成行,该中心不负任何责任。

  王先生称,在交了15000元中介服务费后,中介突然将原先口头约定的20万元出国留学担保金提高到25万元,王家无法承受,只得让王玲放弃留学。王先生认为,中介首先存在违约行为,导致留学失败,就应该全额退还中介服务费。但中介却只同意退还10000元,王先生很纳闷:“中介先违约,还白‘吃’我的钱?”遂向央视投诉。

  中介:家长乱投诉 退1.1万已是出于人道

  据工商人士透露,前天,王先生向央视3·15晚会投诉时,说中介收的是“定金”。昨日下午,在顺城街该中心内,一董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王先生乱投诉,该中心收的不是定金,而是中介服务费,按照协议,王玲自己提出终止留学申请,中介服务费本应不予退还。考虑到当时王先生一家比较困难的实际情况,他们退了1万元,已经“很对得起”王先生一家了。没想到王先生由于急需用钱,又把本来已经了结了的事重新扯出来,并向央视3·15晚会投诉。该中心称,央视3·15晚会将投诉转给市工商局后,经工商协调,该公司同意再退还1000元,但这是出于“人道”考虑。

  现场:怪了!王玲妈向中介道歉

  记者在该中心采访时,王先生的妻子李女士正与该中心一位自称姓田的女士就此事交谈。令记者非常不解的是,当着记者的面,李女士一个劲地向田某道歉:“这次真的很对不起田老师。”李女士说,女儿终止留学的原因是,自己的一个亲戚之前承诺将提供25万元担保,后来不提供了。而工作人员田女士说,该中心一直表示担保费用是“25万”,李女士也迟疑着说“嗯,嗯,”还向记者表示,自己家人找对方理论“没道理”。李女士和中介都没有向记者透露昨天退没退钱、退了多少钱。晚7时左右,记者与王先生联系,王说,他妻子还没回家,也未告知他退钱结果。针对记者的疑问,王先生再一次向记者强调,是中介前后承诺不一致,导致王玲留学不成。

  律师:“不退钱”条款不公平

  四方达律师事务所陈宏律师和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任正飞律师就此事表示,如果证实中介方就担保金数额前后说法不一致,导致王玲没能去留学,则是中介违约,中介服务费应该全退。针对中介方提供的合同中所称的“乙方(交钱方)自行提出终止留学申请,或乙方获得签证后,因乙方自身原因未能成行,甲方(中介)对此不负责任,甲方所收取款项不予退还”,他们说,这格式条款显失公平,不合理,因为即使交钱方违约,也并不等于就给中介造成了15000元的损失。如果是王玲违约,中介可以扣除合理费用后,将余下的中介服务费用退还。按有关规定,王先生的女儿可以违约责任过高为由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变更该条款。

  本报记者 江俊 熊德壮 摄影 李祥云 李豫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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