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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贵在“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05:36 大江网-江西日报

  本报评论员 朱雪志

  在刚刚闭幕的全国“两会”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无疑是代表、委员以及社会各界关注度最高的话题之一。这是因为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是关系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根本性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提出来,并对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了精辟概括,即: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个概括,统筹了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是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方针。

  那么,我们建设新农村要“新”在哪里?

  首先,要“新”在建设思路上。也就是说,要从以物的建设为主,转变为以机制和人的建设为主,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为主,转变为“强根固本、标本兼治”为主,既要从政治上和政策上继续给农民吃“定心丸”,更要从资金和技术上给农民吃“健身丸”。广大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要在加大对农业、农村和农民扶持力度的同时,大力建设农业良性发展、农村自我造血的长效机制,提升农民适应市场的自主能力,尤其要大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群体,使之成为新农村建设的永久性队伍。

  其次,要“新”在干部作风上。作风是能力的外在表现。建设新农村,要求我们各级干部作风上更加“唯实”,更加踏实,能力上有新的提高,而不是玩新的“花架子”。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的艰辛的历史任务,内涵非常丰富,不能指望一夜成事。更不能把新农村建设简单地等同于建新村、盖新房。因此,作为新农村建设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各级干部要坚持从当地实际出发,从中国国情出发,量力而行,循序渐进,既要充分尊重民意,又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积极引导,因地制宜,注重特色;既要保护好像婺源理坑、乐安流坑、赣南围屋那样的古村文化资源与环境风貌,又要设法满足当地农民早日过上现代文明生活的渴望。这就要分清轻重缓急,突出建设重点,在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同时,防止陷入破坏生态、破坏文化、破坏环境的误区。因此,新农村建设不能急于求成,不能强迫命令,不能搞一刀切,更不能搞形式主义,把惠及亿万农民的德政工程变成“千村一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这对干部的能力和素质自然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再次,要“新”在实际效果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们党上个世纪50年代就曾提出过的目标。通过对解决“三农”问题多年的探索与思考,相隔半个世纪,我们党重新提出这一目标,这是十分罕见的。对此,我们不仅要有足够清醒的认识,更要抓出实际效果;不仅要使村容村貌发生可喜的变化,农民群众的生活有显著的改善,而且干部群众的精神面貌和干群关系也要有一个可喜的变化,使新农村建设的“20字方针”得到全面落实,使先进性教育的成果在新农村建设成效上得到充分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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