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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污上的“市场幼稚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05:41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10年的治污和1600亿元的巨额投资,并没有使淮河污染情况得到真正改善。近日召开的“两会”上,有的委员提出,解决问题的关键是推进污水收费制度,走市场化道路。

  排污收费,然后按市场经济规律运营污水处理体系,这一设想很好。但面对顽症一般的河流污染问题,仍是没有切中肯綮。我们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初步建立的阶段,完全采用成熟市场经济的思路,最易犯“市场幼稚病”。

  在治污问题上,笔者认为,单单推进排污收费制度,而忽视更为根本的行政管理体制弊端,正像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将会使治污流于形式,甚至产生南辕北辙的效果。

  不少代表委员调查发现,一些大江大河流域省区,位于敏感的一线部位的县级环保部门,竟主要靠吃“排污费”运转,于是客观上出现了“污染越重,环保越富”的怪现象。

  其实,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的环保体系、编制已相当完备,一般性环保监测也绝非必须仰仗“高科技”。但从淮河的屡治屡污,到松花江等的恶性突发污染事件,其始作俑者,固然包括铤而走险的污染企业,也包括环保部门和现行环保制度。排污费一收了事,一罚了事,靠“污”吃“污”,不仅使某些环保部门不自觉地成了排污企业的“保护伞”,也使某些企业大规模违章排污客观上“合法化”。国家环保总局近期拉网式排查表明:我国两万多家石化企业,其中布设在七大流域的重点排污企业就有5379家,年排废水26亿吨;一家铜冶炼厂,每年排向黄河的污水达到2540万吨,其中重金属排放量高达1100万吨,多么触目惊心的数字!而在这些数字背后我们应当看到的是环保行政管理体制的无力,乃至“助纣为虐”!

  之所以出现环保部门助长污染的怪现状,至少有两条根本原因:一是环保部门人员的严重超编;二是国家及各级环保资金投入的严重不足,很多地方经济发展了,仍然不愿增加环保资金投入甚至出现“零投入”。

  看来,不先把环保体制理顺,不先在权力和如何运用权力层面上动手术,仅靠推进污水收费制度来治污,那只是一种美好的幻想而已。①2

  □刘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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