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搅和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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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06:11 环球时报 |
在日内瓦的联合国人权委员会13日上午举行了第62届年会的开幕式,但几分钟后便宣布休会一个星期。这种开幕后又马上休会的怪异做法,是联合国从来没有过的。而这一切都因为美国突然跳出,使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改革方案难产。 设立人权理事会以取代原有的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是去年联合国首脑会议作出的一项重要决定,也是联合国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对此,成员国经过长达半年、30多轮的磋商 ,终于在今年2月23日拿出了一个为大多数成员国接受的决议草案,希望能在3月13日召开人权委员会前通过。不料美国代表博尔顿2月27日突然跳出来反对,提出重新谈判,否则将投反对票。据报道,博尔顿对原先的磋商谈判并不重视,30多次会议,他本人只参加了一次,而美国代表在磋商时并没有明确坚持自己的立场。现在美国等于反悔,把原有的安排都搅乱了。 美国对决议草案不满意主要因为两点。一是人权理事会成员不是由美国希望的成员国2/3多数选出,而是只要简单多数就可以当选。美国要求2/3多数,是想把一些它认为违反人权的国家,如苏丹、缅甸、古巴等排除在外,而简单多数这些国家仍有可能选上。二是虽然理事会的成员国由53个减少到47个,但还是按照地域分配原则,亚洲和非洲的席位最多,各13个,发展中国家仍占多数,这些国家与美国的人权理念差别很大,经常与美国发生人权争论,这样,美国将来在人权理事会的日子就不会好过。 大多数国家对美国要求重开谈判的要求都表示反对,因为这样等于前功尽弃。目前的决议草案吸取了尽可能多国家的意见,用联大主席埃利亚松的话说,“是平衡的、可行的”。安南秘书长也坦率地说,决议草案并不能让所有人满意,但它不是新瓶装旧酒,是一个新的机构,能使联合国的人权工作迈入一个新的时代。连《纽约时报》都认为美国处于孤立的境地。据透露,欧盟已经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但是否能得到美国和其他国家的同意,还很难说。 联合国人权委员会1946年成立,目前由53个成员国组成,成员名额依据地域来分配。人权委员会的成员任期3年,每年改选1/3,可连选连任。我国于1981年当选为人权委员会成员,一直连选连任至今。人权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进行专题研究、提出建议和起草与人权有关的国际文书;调查关于侵犯人权的指控及处理与侵犯人权有关的问题等。近几年,人权委员会还成立了特定国家和地区以及针对专门问题进行调查的机构,如南部非洲人权情况特设专家工作组、被迫或非自愿失踪问题工作组等。▲ 《环球时报》(2006年03月15日第三版) 本报驻联合国特派记者 何洪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