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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在炒作乐坛抄袭(娱乐聊天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06:11 环球时报

  “抄袭”这个字眼和歌坛发生联系已经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只不过,此前的报道从没有上升到今年这样的热度:一首蒙古民谣新编,因为问答式的演绎方式与法国电影《蝴蝶》主题曲“撞车”,就被硬生生地安上了一个“偷窃”的恶名。无独有偶,已经成功过渡为偶像组合的“花儿”乐队,因为作品中数个音律小节与某些日本歌曲相似,愣是被扣上了“剽窃大王”的帽子。

  这些涉案作品与所谓原曲被公布在网上,但许多听过的人都认为相似度并不大,甚至一些业内专家也无从判断侵权与否。更令人不解的是,最初挑起“抄袭事件”的也不是原曲创作者,国内传播的“法国导演怒告中国民歌”、“日本经理人鄙视抄袭”,至今仍是经不起推敲的“未经证实的消息”。反倒是国内部分媒体相互转载,似乎“抄袭”之事已成定局,以至相关音乐人“回复”成为“狡辩”、“沉默”代表“承认”。就在这种子虚乌有的来回往复中,对是否抄袭的小心求证转变为你猜我想的娱乐亮点。该事件中,那些本已十分有名的“涉案歌曲”并没得到什么好处,反而是那些原本为大众所陌生的法国、日本歌曲就此被注目,一些原先不知是谁的所谓乐评人的“专业眼光”开始受到重视,而那些原先以八卦为头条的娱乐新闻也可以美其名曰———我在舆论监督。

  不可否认,对于如今尚处在流行音乐发展初级阶段的内地乐坛来讲,借鉴和模仿依然还是创作的主流,这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目前内地音乐人创作力的匮乏和创作思维的狭窄。但在轰轰烈烈的“歌坛打假运动”进行之时,当事各方的心态务必放正,毕竟“抄袭”与否对于创作人来讲非同小可,失之毫厘就能差之千里,如果把那些如今已经心惊胆战的音乐人再吓出个好歹,弄得人心惶惶、谨小慎微,而失掉了艺术创作时的大胆和开放,那么对于创作力本就薄弱的内地“原创”乐坛来讲,可真是毁灭性打击了。▲

  《环球时报》(2006年03月15日第十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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