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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成适龄公民未履行植树义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07:06 大众网-大众日报

  本报济南3月16日讯一场春寒过后,天气明显转暖,又到了适宜种树的日子。记者今天看到,多条马路边在挖坑松土,路上不时有装着树苗的车辆驶过。到林业部门采访,有关人士介绍,今年是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开展以来的第25个年头,但我省每年大约有30%的适龄公民未履行植树义务。他们提醒每一位适龄公民:别忘了履行你的法定义务——植树。

  据介绍,1981年底,五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

议》,明确规定“凡是条件具备的地方,年满11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除老弱病残外,因地制宜,每人每年义务植树3棵至5棵,或者完成相应劳动量的育苗、管护和其他绿化任务”。1982年,国务院正式出台这方面的实施办法。初步统计,25年来,全省参加义务植树的人数超过了10.8亿人次,累计义务植树36亿余株。目前,全省林地面积已达4400万亩,森林覆盖率由1980年的8.8%提高到24%。

  但义务植树的法定义务,履行情况仍不能令人满意。据了解,我省每年大约有30%的适龄公民未履行植树义务,即每年有将近1500万适龄公民没有参加义务植树。按照这一人数计算,全省每年至少少植树4500多万株,折合林地面积近30万亩!

  省林业局造林绿化处副处长孙成南分析说,造成适龄公民不履行法定植树义务的原因主要是:我国目前实施的全国人大决议和国务院据此制定的实施办法,都存在着对无故完不成义务植树的单位和适龄公民缺乏约束力的问题。虽然国务院的实施办法对不履行义务植树行为规定了处罚措施,但由于没有具体的操作办法,实际上没起到处罚的作用。而且实施办法至今已实施了20多年,从未进行过修改,其中许多规定已不适应目前的形势要求。再者,有些地方组织协调不够,许多人明知道义务植树是每个公民的职责,却不知到哪儿去履行义务。

  他建议,除了每个适龄公民进一步提高对履行植树义务的认识外,国家应着手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全民义务植树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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