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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岁阿婆被“挂倒”摔成骨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08:00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本报文城3月16日电(记者 宋亮亮 实习生 孙嘉夏 )文昌市华侨中学高一某班的学生林某,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用自行车带同学,结果视线被挡,将一过路的78岁的吴阿婆挂倒在地。吴阿婆被摔成股骨颈骨折,入住文昌市人民医院做手术,至今已经花费医疗费近万元。连日来,林某一直在寝食不安的生活中度过,无奈之下他只得拨打了本报热线,向本报寻求帮助。

  事件回放:

  骑车带人“带”出交通事故

  林某今年16岁,文昌市华侨中学高一学生。他说,3月10日中午放学他骑自行车回家,刚骑出校门口,同学叶某提出想让他顺便载他一段路回家,林某就让叶某坐在车后座上,但是叶某称:“只有女孩子才坐到车后座上,多不雅观啊。”于是就要求坐在自行车前面的横梁上。没有办法,林某最后就让叶某在自行车前面的横梁上坐下,他就骑上车行驶在回家的路上。因为当时刚刚放学,路上自行车和行人都比较多,再加上叶某坐在前面挡住了他的视线,正好右边有一位老阿婆走过来,林某一下子将她挂倒在地上。看到这种情况,他连忙下了自行车,和过路的两个同学,将老阿婆扶起抬上了一辆三轮车,把她送到了家里。老阿婆的家人等就把她送送到了文昌市人民医院。

  记者调查:

  老阿婆摔成骨折并手术治疗

  3月16日中午,记者来到了文昌市人民医院,见到了被撞伤的78岁吴阿婆。据值班护士符女士介绍,吴阿婆被致大腿股骨颈骨折,3月15日上午医院已经给她做了手术,预计总费用在1万元左右,而且继续治疗还需要一定的费用。

  吴阿婆伤心地对记者说:“希望骑车的人能够承担起一份责任,我好想早日出院回家。”

   各执一词:

  责任不应只由我来承担

  针对这次事故发生后责任的承担问题,林某告诉记者:“当时我让同学叶某坐到自行车后边的车座上,他偏不肯,一定要坐前面,这样的话,导致我的头只能歪在一边,视线被挡住了。所以叶某应该对这次事故承担责任。”林某的父亲也说叶某应负责任。

  叶某则告诉记者:“主要责任应该是林某,是他没有看清人,导致老阿婆被挂倒。”记者又问:“那你知不知道学校有不允许违规骑车载人的规定,你为什么还要上自行车呢?”叶同学说:“我不知道学校有这样的规定。”

  学校观点:

  经过调查作出相应处理

  针对林某骑车带人造成老阿婆受伤的事情,文昌市华侨中学政教室的韩主任介绍,林某和叶某并没有向学校报告这件事情,学校需要先进行调查,再和交通、公安等有关部门,对该问题作出相应的处理。学校《安全防范事故条例》第10条明确规定:“骑自行车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不骑快车,不乱闯道,不违规载人。”

  律师说法:

  要根据具体情形确定责任的分担

  北京诚华律师事务所刘洋律师认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此次事故中,应该根据具体情形确定责任的承担:1、首先,林某骑自行车带人,已经违反了关于交通安全法规的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2、叶某提出要乘坐林某的自行车,结果导致骑车人林某的视线被挡,造成了交通事故,所以叶某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3、再看遭受损害者吴阿婆当时是否违反了交通法规,如果她违反了交通法规的规定,她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如果她是正常行走在路上,完全是由于林某和叶某的过错造成了事故的发生,那么她就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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