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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将法院执行工作纳入综治考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08:23 法制日报

  本报讯蒙献平 记者莫小松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广西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电视电话会议获悉,广西将进一步加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力度,努力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参与、各界配合、法院主办的执行工作新格局,对严重干预、阻碍法院执行的单位和部门,要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会上,广西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彭祖意强调,各级党委要对执行工作进行

综合治理,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上要达到“二有”、“四无”目标,即建立有多元化化解纠纷的工作机制,建立有基层协助执行的工作网络;无阻碍执行和与法律相悖的规定、文件,无批条子、打招呼、定调子等非法干预司法活动的行为,无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现象,无重大暴力抗法事件发生。对严重干预、阻碍法院执行甚至煽动群众暴力抗法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单位和部门,要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据了解,到去年底,广西法院未结执行案件14289件,未执行标的134.65亿元。大部分已审结民商事案件的当事人没有自动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或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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