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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延期惹消费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08:34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报道】 工期延长,这样的装修纠纷时常发生,多是不了了之。可市民王先生却以“侵犯消费者权益”为由,将一家装修公司给告了。

  王先生说,2005年7月3日,他与新街口某装修公司签订了一份装修合同,约定装修工程期限为60天。装修过程中,装修公司又另外揽下了一家客户,最终导致王先生家的工程一拖再拖,迟迟无法完工。为表歉意,装修公司与王先生签订了一份调解协议,约定延期1个

月,如再逾期,每天按200元赔偿。

  可令王先生意想不到的是,第二次约定的期限再次被“突破”,而所谓的违约金竟也不了了之。

  为此,王先生一纸诉状将该装修公司告上了法院。他认为,装修公司在为其服务时,态度不够积极,一拖再拖,侵害了他的权益。日前,白下法院已受理此案,择日将开庭审理。梁梅陈菲杰夫

  (编辑涵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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