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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湾钱柜"拖欠"200万租金成被告[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08:43 东方网

  

卢湾钱柜"拖欠"200万租金成被告[图]

  重庆南路上的钱柜KTV。

  日营业额上百万元的卢湾钱柜,日前因拖欠近200万元房租而被房东复兴广场告上法庭。卢湾钱柜将拖欠房租一事归咎于复兴广场,称是其无故提高房租近一倍所致;而复兴广

场则认为自己收取高额房租完全有租赁合同为依据。最终,钱柜的经营方尚格餐饮公司也将复兴广场告上了法庭。昨天,卢湾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钱柜5年两次要求减租

  1997年12月,上海尚格餐饮娱乐有限公司为开设卢湾钱柜,与复兴广场文娱有限公司签订了租约合同。双方约定复兴广场将地上三层以及地下一层出租给钱柜,月租金合计为130余万元,租期为20年。而从第五年起,租金按上一年的基础上调10%,而后每满4年按上一年基础上调10%。

  受1997年金融风暴余波的影响,卢湾钱柜的营业额日渐下降,其便于1998年向复兴广场提出减少租赁面积,并要求给予优惠。双方遂对原合同作了一份补充协议,约定自1998年至2001年,租赁面积由原来的6560平方米缩小至5108平方米,租金降为60余万元。而从2001年起,将恢复原始租约。

  2001年,卢湾钱柜的经营状况逐渐好转,因此又主动提出增加租赁面积。征得复兴广场同意后,双方再次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增加了部分租赁面积;同时约定,对原承租的5108平方米,钱柜自2001年9月至2005年9月将按51万元月租支付。补充协议外的其他事项,双方均同意继续按照原始合同履行,租金每4年递增10%。

  补充协议期满后如何付费

  2005年6月2日,复兴广场发出付款通知,提醒卢湾钱柜补充协议即将期满,从此之后租金基数就要恢复到1997年合同约定的130余万元,并要求其于同年9月支付租金共计180余万元。

  同年9月,复兴广场再次向钱柜发出了内容相同的通知。一个月之后,钱柜称由于双方此前没有约定补充期满后,租金基数恢复到130万元,因此此后的租金基数还应按照51万元计算。至今年2月,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复兴广场遂将卢湾钱柜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租金及滞纳金共计200余万元。

  而卢湾钱柜却认为,2001年的补充协议对2005年9月之后的租金基数并没有明确约定,实质上已经成为可变租金,所以复兴广场没有权擅自恢复到1997年的老租金。如果按照51万元基数计算,复兴广场将租金增加了近一倍,多收了自己20余万元,遂又反诉至法庭。

  卢湾钱柜代理律师在庭审中表示,2001年的补充协议中既然明确规定“每4年租金按上年标准上调10%”,那么自2005年9月开始,51万元就理应成为租金“标准”,今后租金的计算都应以此为基数。

  此案将由卢湾法院择日判决。

  钱柜营业不受影响

  据复兴广场代理律师表示,之前的优惠是阶段性的,期限到了就要回到原有水平。“商场打折也不是无限期的,何况我们是出租黄金地段的千余平广场。”

  卢湾钱柜的代理律师表示,钱柜经营状况“申城人民有目共睹”,双方因租金而闹上法庭也不是因为自己经营不善,“只是在合同的理解上有偏差”。但双方均表示,租金问题并不会影响继续合作,20年的租期还将继续履行。这就意味着,钱柜的营业不会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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