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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为什么不对"一药多名"进行清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08:46 东方网

  3月1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名称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今后,除新的化学结构、新的活性成分的药物,及持有化合物专利的药品外,其他品种的药品将一律不得使用商品名称。(《中国青年报》3月16日)

  这项规定的出台,意味着药企、药商、医生今后想靠“一药多名”来蒙患者的钱没那么容易了。然而在叫好的同时,笔者却禁不住要问,对于目前药品市场上已经存在的“一

药多名”咋办?是不是听任有50多个名字的氧氟沙星、40多个名字的罗红霉素、30多个名字的头孢三嗪等药品继续招摇过市,蒙骗消费者?

  表面看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此已有对策。因为刚刚修订的《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不仅要求药品包装上的通用名必须显著标示,单字面积必须是商品名的两倍大;同时还对文字的书写、颜色也作出了详细的要求。这样一来,以前那种通用名只有商品名一半大、而且印得非常浅的药品外包装将不复存在,今后不管药品的商品名称多么“新鲜”,患者也一眼就能看出药品的“庐山真面目来”。

  可问题是,把药品的通用名由小放大并不能阻止药企对商品名进行夸大宣传,误导患者;也不能阻止医生对这类“假新药”的“鼓吹”和“偏爱”;更主要的是,规范药品包装对那些借用新商品名已成功提高价格的药品来说,根本就伤不着其不合理高价的半根毫米。显然,要想彻治“一药多名”,还患者一个公道,那就必须要对已有的“一药多名”进行清理,在将冒牌新药的商品名一一打回通用名的同时,将它们虚增的价格也一一打压回原来的水平。否则,就是有错不究,回避矛盾,就是不把患者的利益当回事。

  既然如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何不对“一药多名”进行清理呢?

  前不久,媒体曝光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曹文庄等多名官员涉嫌药品注册“权钱交易”的丑闻,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张伟更是承认国家药监局每年新批的10000多种药品中相当一部分是药品企业将一种药品的剂型或者规格进行更改后申请注册的,5年来真正意义上的新药国家局只批了不超过100个。那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这次出人意外的对“一药多名”的旧帐不闻不问,放其一马,是不是怕一动手,激怒了先前众多曾花高价买路子的相关药企,从而扯出更大的问题来呢?我想,面对药监局今天的这种“软弱”,作为消费者,我们有权这么怀疑。


作者:吴应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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